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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芳:汉语母语课程名称“语文”应更为“汉语”
【时间:2009/7/15 】 【来源:当代教育论坛 2007年第6期 】 【作者: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雷芳】 【已经浏览2994 次】

    1949年,名称几经变更的汉语母语教学课程最终被命名为“语文”,这标志着汉语母语教育言文分离历史的终结,同时也为现代汉语母语教育指明了方向。语文定名50多年来,我们的母语教育遵循语文定名的初衷,将口语和书面语的教学作为教育核心目标,对学生实行听说读写全面训练,有效地促进了学生语言实际运用能力的提高。然而由于“语文”名称固有的缺陷,给汉语母语教学的研究和实践带来了不便。为了促进母语教学的顺利发展,推进汉语的国际化进程,我们很有必要重新确立母语教学课程名称。那么“语文”该叫什么好呢?我们认为只有“汉语”最合适。

    一、汉语母语课程定名“语文”的缘由及其意义

    我国古代的汉母语教育,是与经学、史学、哲学、伦理学等结合为一体的。1904年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汉母语开始成为一门独立的课程,其名称小学为“中国文字”,中学为“中国文学”。1911年辛亥革命的胜利,结束了中国2000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以孙中山为领袖的国民政府,革故鼎新,对包括教育在内的社会各方面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1912年1月,教育部颁布《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将各类学校“中国文字”和“中国文学”合并,正式定名汉语母语课程名称为“国文”。

    我国汉母语课程定名“国语”后,语体文教学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由于封建复古主义的阻挠,随后在母语教学中出现“国语”、“国文”并存的局面。1929年8月,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课程暂行标准》,汉母语课程小学侧重语体文,名称仍为“国语”,中学侧重文言文,改称“国文”。

    此时尽管言文分离的矛盾仍然存在,但语体文经过20多年的洗礼,至20世纪40年代,口头的“言”和书面的“文”统一成为定局。特别是在老解放区,教育服务的对象为工农大众,非常重视口头语的教学,“言”、“文”更加统一。1946-1948年叶圣陶等合编的《开明新编国文读本》的序言(编辑例言)里说到:“作为一般人表情达意的工具,文言已经逐渐让位给语体,而且这个转变不久即完成。”

    1949年新中国成立,建立了新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汉母语教育的发展也掀开了新的一页。1950年6月由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编审局出版了全国统一的“语文课本”:《初中语文》、《高中语文》。“国语”、“国文”的课程名称被取消,汉母语课程更名为“语文”。

    汉母语课程定名“语文”,是汉语母语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它对统一课程名称、确立教学目标、明确教学方向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汉语母语课程定为“语文”前,名称几经变更,统一为“语文”后,结束了名称混乱的局面,有利于从小学到中学(甚至大学)统一研究、规划汉语母语教学。同时,以“语文”作为课程名称,旗帜鲜明而正确地突出了该学科进行语言全面训练的特征。它不仅吸收了“五四”以来国语和国语教育运动的成果,而且体现了老解放区国语、国文课充分重视口语教学的经验,更重要的是这一名称明确规定了从小学到中学都充分重视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全面训练的重要任务,并以此来确定学科的主要教学目标,为当代汉语母语教育指引了前进的方向。

    二、汉语母语课程定名“语文”的缺失

    汉语母语课程定名“语文”,是该课程长期发展的必然结果,其积极意义不言而喻,但以“语文”为名,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缺失。

    第一,“语文”名称容易产生歧义。在确定为汉母语课程名称之前,“语文”一词就已存在,并存在不同的理解和用法。有语文学的“语文”,有指口头语和书面语的“语文”,有“国语”、“国文”合称的“语文”,有语体文(语)、文言文(文)合称的“语文”,等等。定名为汉母语课程名称后,其含义进一步扩大,归纳起来有四个层面的含义。一是泛指各种“语言”或“言语”,包括口头语和书面语的合称和单称;二是泛指各个国家通用语言的母语教学科目,例如我们称英国通用语言母语教学科目为英国语文,称俄国通用语言母语教学科目为俄国语文;三是语言文字、语言文学、语言文章、语言文化等的简称或合称;四是特指我国汉语母语教学科目。可见,“语文”这个词的含义十分广泛。正因为如此,汉语母语课程定名“语文”后,人们对“语文”的含义不尽明了,许多教师对为何定名“语文”也感到非常疑惑。

    第二,将“语”、“文”并列导致母语不同层面教学要素的分裂。一种有文字的语言,其完整的教学包括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的教学,这是不争的事实,没有必要拆开并列。英语、俄语、德语、法语等母语教学课程名称,都没有将口头语与书面语并列出来。为什么汉语母语课程要将“语”、“文”并列呢?这是由汉母语课程发展的轨迹决定的。我国汉母语课程独立设科以来,先后经历了学习文言文时期、学习语体文和文言文对峙的时期、学习口头语和书面语合一的时期。从历史的角度来审视,国语、国文统一为语文,使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的教学得到全面的整合,推动了课程的建设。从现实的角度来观照,将同为汉语的“语”、“文”并列,给人们“语”、“文”是两码事的暗示,且将“文”特别列出来,给人“文”比“语”更重要的提示。同时,“语”、“文”并列也使人们将语言不同层面的要素(如语言、言语、文字、文章、文学、文化)互相分裂和对立。

    第三,“语文”的多重含义引发关于课程实质的纷争。“语文”词义的多样性,引起人们对母语课程实质的多样理解,引起持续争议,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最常见的有语言文字说、语言文章说、语言文学说、语言文化说、语言文字文章文学文化综合说、言语说。以上各“说”都有合理成分,但都有失偏颇,不能准确、全面地反映课程的实质。而且它们的研究起点都是从“语文”的释名开始,割裂了汉语母语课程的历史。由于这些论说的长期争论不休,混淆了视听,导致人们对汉语母语教学性质、范围、任务、目标认识的混乱。一直以来,正是这种“说不清”的可悲可笑局面导致了汉语母语教学实践的无所适从,出现偏差,“语文课”时而上成文学赏析课,时而上成文章分析课,时而上成汉语知识诠释课、政治说教课、百科知识学习课等。这些偏差造成的直接结果就是影响学生听说读写能力的全面提高,加剧了汉语母语教学的少慢差费!

    第四,“语文”缺乏表示语种的限制定语,不能与外语和本国少数民族语言课程并列。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打破了过去的时空界限,各个国家之间、各地区之间、各个领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这要求世界上各种各样的语言教学课程的名称应该有区别于其他语种的明显标志,以免造成混淆。从世界其他语言的母语教学来看,大都以语种作为课程命名,英语、俄语、法语、德语都是如此,它们不仅交流方便而且概念明确。而“语文”这一名称不具备区别于外国语教学课程名称的特征,在对外交流中往往造成了不便,迫使人们不得不采取比较明确的称谓,即加上国别。如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小学语文教学研究学术刊物《语文学习》,在对外发行中翻译为Chinese language learning。

    同时,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除汉族外,已经确定民族成分的还有55个人数较少的民族,他们使用近80种语言,其中22个少数民族不仅有自己的语言,而且有自己的文字。也就是说,在我国,作为汉民族母语课程的“语文”和许多其他兄弟民族母语课程是同时存在的,如蒙古族有蒙古语文、藏族有藏语文、苗族有苗语文等。但我们在给汉语母语课程定名时,与蒙古语文、藏语文、苗语文同是属概念的汉语文却以种概念“语文”出现,缺乏限制定语,忽视了其他民族语文的存在,客观上造成了对其他民族语言的不够尊重。

    三、汉语母语课程更名“汉语”的理由

    汉语母语课程的实质是培养以汉语为母语的人群熟练运用汉语的能力。重新确立汉语母语课程的名称,要求名称的内涵与外延能准确地界定课程的实质。基于这一点,“汉语”是最佳的名称。

    1.汉语母语课程的实质决定其名称为“汉语”

    汉语母语课程的实质是对以汉语为母语的对象进行汉语训练,它担负的是以汉语为母语的中国人的汉语习得教育,所以用“汉语”这个词来作这门课程的名称,是最直接、最恰当的。用“汉语”作汉语习得课程的名称,科学而明确,不会引起歧义。这不仅有利于对于这门课程的理解,而且有利于回归汉语母语教学的本来面目。“汉语”,顾名思义,就是汉语言的教学,包括口语和书面语的教学,落实到操作层面上就是进行汉语听说读写全面训练。它虽以正确地掌握、熟练地使用汉语为根本目的,但离不开文字、文章、文学、文化、语言、言语等汉语不同层面的要素。

    2.在汉语母语教学的所有名称中“汉语”最具区别功能

    在“语文”之前所用的汉语母语课程名称中,“中国文字”、“中国文学”体现了国别,对外能与他国区别开来,但对内不能与少数民族地区的语种区别;“国文”、“国语”在我国的语言环境下指本国通用的语言,二者对内能与少数民族地区的语言区别,字眼读来给人特别亲切,但对外不能与其他国家的语言区别,因为任何国家的通用语言都可以称为“国语”、“国文”。因此,汉语母语课程定名为“汉语”,既能与他国非汉语言教学区别,也能与本国少数民族语言教学区别,还能与本国外语教学区别。

    3.改名“汉语”更能体现各民族语言一律平等的原则

    语言的发展和使用应遵照民族平等、语言平等的原则,对待大小民族应一视同仁。现代汉语作为中国多个民族语言的一分子,应该置身于“中国语言”的范畴之内,与其他少数民族语言平等相处。汉族语言与文字,也只应当是我国多民族中的一支而已。“汉语”只是“汉族的语言”而已,尽管它“是我国的主要语言”,但这毕竟不能代替整个中华民族的语言称呼。以局部代替全部自然是不适当的,甚至是错误的——因为它把其他的民族语言排斥在外了。“国语”、“国文”也给人以一副通用语的权威面孔,只有“汉语”,能与其他兄弟民族的语言教学平等并立,体现出对少数民族语言的尊重。

    4.改名“汉语”有利于结束“语文是什么”的无谓论争

    由于“语文”的构词方式为各种阐释提供了不二法门,提供了可以任意言说的张力。只要“语文”继续称当汉语母语课程名称,“语文是什么”的争论难免会无休无止。而当“语文”改名“汉语”后,这种名称含义之争才会得到平息。因为“汉语”的概念明确科学严密,不会引起歧义。正如各个国家包括我们自己从未就“英语”、“法语”、“德语”等概念持过异议那样,我们也不会对“汉语”是什么引起纷争。而只有解决了汉语母语课程名称的问题,我们才不会对“语文是什么”的问题纠缠不休,我们也才会把注意力转移到汉语母语课程该教什么、怎么教的研究上,把注意力转移到根据不同学习对象确定不同的目的,选取不同的教学内容、组织形式、教育方法上。

    (责任编辑:桂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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