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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娟:超越传统的叙事观念——毛纶、毛宗岗叙事理论研究之一
【时间:2008/11/30 】 【来源:玉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2005年第6期 】 【作者: 黄娟】 【已经浏览4309 次】

  【摘要】毛纶、毛宗岗所理解的“叙事”脱胎于传统却又超越了传统。他们不再固守真实地再现史实的叙事规范而追求事件的艺术传达。他们认为:叙事是作者在传达各种真实或虚构的人事之时的匠心运营行为。其特点是从作者的角度考虑本文的控制。与西方的“Narrative”相比,他们抓住的是其中备受冷落的部分——叙述行为。

  【关键词】毛氏评点;叙事;叙述行为

一、史类作品与中国古代的叙事观念

  研究毛氏父子的叙事理论,我们首先有必要清理一下中国古代的叙事观念和毛氏父子的叙事观念。人类产生以来就面临着怎样把生活当中的重要事情记录下来的问题,于是有了“结绳记事”、“图画记事”等笨拙的形式。文字的创造使这个问题的解决得到极大的飞跃,人们开始用文字将发生的重要事情记载下来,不仅可以记载某事,而且可以记载该事的详细经过,是为史籍。

  中国古代最初记载历史是言、行分立的。《汉书·艺文志》曰:“左史记言,右史记事。”所以有记言之《国语》、记事之《尚书》。“记事”在中国古代就是记录史实的意思。如《礼记·文王世子》曰:“是故圣人之记事也,虑之以大。”杜预《春秋左氏传序》曰:“记事者,以事系日。”由于史实众多,所以中国史官一直力图寻找记录史实的最佳途径。于是,先后创建了编年体、纪传体、纪事本末体等诸种体裁。

  编年体是按年、月、日顺序编写史书的体裁。我国古代记载史事,从《竹书纪年》、《春秋》、《左传》,到后来的《汉纪》、《后汉纪》、历朝起居注、实录与《资治通鉴》等均用这种体裁。编年体以年月为经,以事实为纬,容易看出同时期各事件间的联系。但是,记事前后割裂,首尾不能联贯,历史人物的生平和典章制度也无从详其原委是其缺点。

  纪传体是以人物传记为中心的史书体裁。创始于司马迁的《史记》。它用“本纪”叙述帝王兼以排比大事;用“世家”记述王侯封国和特殊人物;用“表”以统系年代、世系及人物等,用“书”或“志”记载典章制度的原委;用“列传”记人物、民族及外国。纪传体以帝王将相为历史的主人,因此历代封建王朝所修“正史”均采用这种体例。纪传体便于考见各类人物的活动情况,并分门别类叙述典章制度是其优点,但对于历史事件的叙述就不能全面,前因后果也不容易说清楚。

  纪事本末体是以历史事件为纲的史书体裁,创始于南宋袁枢的《通鉴纪事本末》。它将重要史事分别列目,独立成篇;各篇又按年月的顺序编写,可补编年、纪传体之不足。缺点在于同时期的各事件间的联系往往无法照顾。

  由此看来,中国史官的努力并没有得到一个完满的答案。无论哪种方式都不能把多维的、立体的、发生在不同时空中的彼此又有紧密联系的重要史实完美地记载下来。或者不能照顾事件的完整性,或者不能照顾人物的活动情况,或者不能体现事件间的联系等等问题都因为兼受文字记载的线性特征和实录要求的影响而冒了出来。但是,中国史官在记录史实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却开启了后来叙事文学的无限文心。其中,司马迁尤以个人卓绝的表现力树立了中国古代的一个叙事典范而备受后人的青睐与标榜。所以,浦安迪在《中国叙事学》中认为“中国明清奇书文体的渊源与其说是在宋元民间的俗文学里,还不如说应该上溯到远自先秦的史籍,亦即后来‘四库’中的‘史部’。”“明清奇书文体作为一种16世纪的新型虚构性叙事文体,与‘史’的传统(特别是野史和外史)有着特别深厚而复杂的渊源。”[1]正因为在诗的国度里只有史的记载牵涉到叙事,所以中国古代对“叙事”的理解不可避免地紧扣事实。

  “叙事”在古代指叙述其事实也。《辍耕录·文章宗旨》曰:“叙事如书史法,尚书顾命是也。叙事之后,略作议论以结之,然不可多。”“叙事”亦作“序事”。梁昭明太子《文选序》曰:“论则析理精微,铭则序事清润。”其中,“叙”、“序”都有按顺序、次序陈述的意思。如《国语·晋语三》曰:“纪言以叙之。”《礼记·中庸》曰:“序事所以辨贤也。”但是,与它们相关的两个动词,意思却大不一样。“叙述”犹言陈述也,亦作“序述”。《集贤记注》曰:“赵玄默才比丘明,学兼儒墨,叙述微婉,讲论道德。”《颜氏家训·文章》曰:“序述、议论生于易者也。”可见,无论是“叙述”还是“序述”,它们指的是与议论相对而言的一种表达方式。因此,在中国古人看来,“叙事”包括三层涵义:(1)叙事是区别于叙述的一种特殊的写作活动;(2)叙事是一种包含了顺序性、次序性意识的活动;(3)叙事是一种师法史籍、以事实为写作目标的活动。

  与“叙事”相近的词,除了前面提到过的“记事”之外,还有“纪事”,即记事实经过也。这两个词后来还演变出两种文体:“记”和“纪事”。《文体明辩·记》曰:“按金石例云:记者,纪事之文也。禹贡顾命,乃记之祖。而记之名,则于戴记学记诸篇,厥后扬雄作蜀记,而文选不列其类,刘勰不著其说,则知汉书以前作者尚少。其盛自唐始也。其文以叙事为主,后人不知其体,顾以议论杂之。”《文体明辩·纪事》曰:“按:纪事者,记志之别名。而野史之流也。古者史官掌记时事,而耳目所不逮者,往往遗焉,于是文人学士遇有见闻,随手纪录或以备史官之采择,或以裨史籍之遗亡,名虽不同,其为纪事一也。”由此看来,无论是“记事”还是“纪事”,它们与“叙事”的涵义是十分相近的。即使是作为文体的“记”和“纪事”,其实也就是“叙事”的结果。

  正因为这种叙事观念的确立,所以它顽固地左右着在写作旨趣上与史类作品极其相似的其他叙事类作品诸如小说、传奇等的写作要求。纪晓岚对《聊斋志异》的批评中有一段话就鲜明地体现了这一思维理路:“小说既述见闻,即属叙事,不比剧场关目,随意装点。……今燕昵之词,狎之态,细微曲折,摹绘如生,使出自言,似无此理;使出作者代言,则何从而闻见之?又所未解也。”[2]显然,纪晓岚的逻辑是:小说叙述见闻,所以它属于叙事,而叙事要求实录,所以小说必须求真。这种观念在中国古代拥有绝对的霸权,所以古代的那些叙事类作品在实录和虚构之间摇摆了很久。即使是显而易见的虚构作品亦煞有其事地表明自己所述属实。其实,叙事观念上的阳奉阴违从司马迁的《史记》就已初露端倪。钱钟书曾对《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中的情节提出质疑:“赵王与秦王会于渑池一节,历世流传,以为美谈,至谱入传奇。使情节果若所写,则樽俎折冲真同儿戏,抑岂人事原如逢场串剧耶?……其论事理甚当,然窃恐为马迁所弄而枉替古人担忧耳。”[3]作为正史之《史记》尚且有增饰渲染的虚构成分在,又何况后世之裨史、小说、传奇之类?所以,在中国古人确立的强大的叙事观念背后,其实早就有一条小小的暗流在叙事实践中存在,它还将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从实践的领域侵入到观念的领域。

二、《三国志演义》与毛氏的叙事观念

  在中国古代的主流叙事观念的背景下,毛氏是如何理解“叙事”的?毛氏的叙事观念其实是在对《三国志演义》的创作实践的总结中形成的,所以,它的先导从《三国志演义》的作者那里就已经开始。这还只是直接的先导,间接的先导也许要追溯得更远……

  毛氏在评点《三国》时十分频繁地使用“叙事”(包括“序事”、“纪事”)一词,他之所以如此肆无忌惮地使用一个在古代有确定内涵的词完全是倚仗了《三国》题材的历史性。然而,虽然毛氏将《三国》与许多史书进行了对比,但是他却不是从史官叙事的关注点上来确定《三国》的地位。《读三国志法》中有这样两段话:

  《三国》叙事之佳,直与《史记》仿佛,而其叙事之难,则有倍难于《史记》者。《史记》
各国分书,各人分载,于是有《本纪》、《世家》、《列传》之别。今《三国》则不然,殆合《本纪》、《世家》、《列传》而总成一篇。分则文短而易工,合则文长而难好也。

  读《三国》胜读《列国志》。夫《左传》、《国语》诚文章之最佳者。然左氏依经而立传,经既逐段各自成文,传亦逐段各自成文,不相联属也。《国语》则离经而自为一书,可以联属矣。究竟《周语》、《鲁语》、《晋语》、《郑语》、《齐语》、《楚语》、《吴语》、《越语》,八国分作八篇,亦不相连属也。后人合《左传》、《国语》而为《列国志》,因国多事烦,其段落处,到底不能贯串。今《三国演义》自首至尾,读之无一处可断,其书又在《列国志》之上。[4]

  显然,毛氏是从艺术处理上来确定《三国》在众多史书中的地位的,而这完全远离了史官叙事时的追求目标。我们知道,中国史官从言、事分记到编年体、纪传体、纪事本末体的发明,这一路上的努力不是为了追求艺术上的和谐统一,而是为了将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件完整、有序地记载下来并能揭示出它们之间的联系。尽管他们也会照顾到艺术性,特别是《史记》,但毕竟他们的旨趣不在那儿。其实,毛氏也可以从《三国》的形式中找到由它所带来的在内容表达上优于各类史书体例的地方,但他却没有这样做,他只单纯止步于形式的比较,而没有进入到形式在表达内容上的比较。或者可以说,与史官叙事的关注重心在于写作任务的完成不同,毛氏的关注重心在于这种任务完成的方式是否够美,是否体现了作者高超的艺术匠心。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毛氏滑离了主流的叙事观念。在他看来,叙事绝非只是把事实经过表述清楚的写作活动,而是以美为追求目标的艺术创作活动。这从毛氏涉及“叙事”的众多评点中亦可以得到体现:

  文官有文官身份,武臣有武臣气概,人人不同,人人如画,真叙事妙品。(第20回总)

  伏完之死在后,董承之死在先。今却于董承之前,先将伏完引线,叙事妙品。(第20回
夹)

  前文曹操破吕布,却用实写;此处袁绍破公孙,都用虚述。一详一略,皆叙事妙品。(第21回夹)

  自二十五回至此,皆为云长立传,而玄德、翼德两边,未免冷淡。乃于白马之役,忽有“翼德探囊取物”一语。文中虽无翼德,而翼德之威灵如见。至于玄德行藏,或在袁绍一边致书,或在关公一边接柬,或在龚都阵上口传,或在孙乾途中备述,处处提照出来,更不疏漏,真叙事妙品。(第27回总)

  来得突兀,叙事妙品。省却多少笔墨,叙事妙品。(第28回夹)

  前先叙蔡瑁路上见赵云,此方补叙赵云席上不见玄德,叙事妙品。(第35回夹)

  或先或后,或略或详,参差错落,真叙事妙品。(第36回总)

  不但孔明一边愈加渲染,又使徐庶一边亦不冷落,真叙事妙品。(第39回总)

  此处不即说明求计之法,叙事妙品。(第39回夹)

  探马口中不叙陈矫,却在程普口中补出,叙事妙品。(第51回夹)

  又将前文回顾,叙事妙品。(第55回夹)

  孔明吊公瑾之后,忽然遇着庞统,与庞统见曹操之后,忽然遇着徐庶,正复相似。前是将徐庶放去,此是将庞统引来。一样文法,两样局面,真叙事妙品!(第57回总)

  正笔发明在前,奇笔推原在后;正笔极其次第,奇笔极其突兀,可谓叙事妙品。(第62回总)

  百忙中忽夹此一段闲文,叙事妙品。(第71回夹)

  刘封、孟达在杜袭口中点出,与子龙是一虚一实,叙事妙品。(第71回夹)

  曹髦作诗之时,却在贾充口中写出,叙事妙品。(第114回夹)

  武侯夫人事直至篇终补出,叙事妙品。(第117回夹)
  
  ……

  从以上这些例子看来,毛氏将种种基于美学目标的艺术表现方法和技巧称赞为“叙事妙品”,也就是对“叙事”有了一种迥异于传统内涵的全新理解。这种理解差异的基点就在于毛氏将“叙事”定位为艺术创作活动而不是简单的事实记载式的写作活动。从这种最根本的差异出发,自然就相应地带来了“叙事”在其他两方面内涵上的变化:“叙事”超越了本初意义上的顺序性、有序性等处理各事件间关系的低级要求而追求一种网络状和谐整一体的结构方式;“叙事”不再以实录作为内容上的限制而追求人物形象的生动鲜明、主题思想的完美表达、一系列故事的精彩演绎。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对于主流叙事观念中最敏感的实录问题,毛氏并没有在评点中公开背离,他们仍然延续了源远流长的阳奉阴违的办法,在评点中他们标榜“实录”,在修订中他们却大胆虚构。比如旧本《三国》中有诸葛亮欲烧魏延于上方谷、诸葛瞻得邓艾书而犹豫不决等情节,毛氏因为照顾到诸葛亮形象的统一性和鲜明性而删除了,又如增添曹操赦陈琳一段文字,既照顾到有关陈琳之事的完整性又突显了曹操的奸雄之智。当然,与许多完全虚构的叙事类作品的作者相比,毛氏是较重实录的,但他绝不囿于实录,他心中最高的取舍标准不是史实与否而是美与否,这是由他把“叙事”定位为艺术创作活动决定的。

  以上所谈的毛氏对“叙事”的全新理解是针对整部作品而言的,或者可以说谈的是作为整部作品的“叙事”,它具有相当的长度。其实,作为一种艺术创作活动,它是由一系列的艺术行为构成的。这些具体的艺术行为或着眼于某细节、或着眼于某场面,或着眼于某个故事。它们与整部的“叙事”是同质同构的,所区别处仅在目标的大小而已。因为毛氏对《三国》的评点主要在具体细致的层面上进行,所以他还经常从行为意义上理解和使用“叙事”。如“叙事细甚”、“叙事周致”、“叙事简到”、“叙事甚省”等提法,又如“凡叙事之难,不难在聚处而难在散处”,“今去杀孔明,初不赖风力,而于此处闲写一句,正见叙事笔法之密”,“因刘璋求救于汉中,本该接叙张鲁。却放下张鲁,接入马超,盖为马超投张鲁,张鲁遣马超之由也。此等叙事,如连山断岭,笔法逼真龙门”等等之类。因此,毛氏对“叙事”的理解在这个意义上可以概括为:作者在传达各种真实或虚构的人事之时的匠心运营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毛氏的叙事观念在《三国》题材的掩护下虽然得以一露头角,但并没有取代主流叙事观念的地位。比如前面提到过的纪晓岚,虽然他在毛氏之后,但却固守主流的叙事观念。然而,也有承继毛氏之叙事观念的人。比如吴沃尧,他在《两晋演义序》中就说:“夫蹈虚附会诚小说所不能免者,然既蹈虚附会矣,而仍不免失于简略无味,人亦何贵有此小说也?人亦何乐读此小说也?况其章回之分剖未明,叙事之不成片段,均失小说体裁,此尤蒙所窃不解者也。”!随着历史的发展,这种叙事观念进一步变化并终究取得了统治地位。其实,不管中国的叙事观念从古到今如何演变,有一条红线却是一以贯之的:从作者的角度考虑本文的控制,与西方的“Narrative”相比,抓住的是其中备受冷落的部分———叙述行为。(另文论述)


  【参考文献】

  [1]浦安迪.中国叙事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28-29
  [2]转引自盛时彦.阅微草堂笔记姑妄听之跋[A].曾祖荫,黄清泉,周伟民,王先霈选注.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选注[C].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1982.202
  [3]钱钟书.钱钟书论学文选(第四卷)[M].广州:花城出版社,1990:110-111
  [4]罗贯中.三国志演义(“醉畊堂本四大奇书第一种”)[M].毛纶,毛宗岗评.刘世德,郑铭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5.
  [5]吴沃尧.两晋演义序[A].曾祖荫,黄清泉,周伟民,王先霈选注.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选注[C].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1982:283-284
  [6]中文大辞典编纂委员会.中文大辞典[C].台北:中国文化大学出版部,1973

    作者: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中文系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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