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标题: 关键字: 作者: 全文: 【我要留言】
中 教 图
大语百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 页 > 大语教学 > 教参资料

陈良运:锥指博识说《周易》——钱钟书论《易》述评
【时间:2008/11/27 】 【来源:《周易研究》2006-3 】 【作者: 陈良运】 【已经浏览3950 次】

  【内容提要】钱钟书先生《管锥编》开篇即论《周易》,他以如锥的深见,广博的学识,对《易》之若干重要义理、用象奥秘乃至修辞妙诣,皆用中西比较之法阐明其于昔世、今世,东方、西方的普遍性意义,并且给予颇具启迪性的发挥,使今之读《易》者获得不少生动的意趣。
  【关键词】周易;钱钟书;易理;易象


  钱钟书先生不是易学专家,凭着通览古今中外各种典籍所积累的丰厚知识,又凭着他读书时那超出常人的“锥指管窥”的功力,能够从一个字一个词中,探究出很多前人所未察、未及、未言的微旨奥义,尤善于引申论述,纵横比较(扩展到中、外比较),使之成为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话语,给予哲学、文学、语言修辞学等多种学科的研究工作者以莫大的启迪。
  
  “管锥”某个学科的一部经典而对多个学科作出贡献,这是往昔皓首穷经钻研该经典的专家也难做到的。本文欲就《管锥编》[1]第一册以《周易正义》[2]为原本而对《周易》经传所作的研究(对孔颖达《正义》本文很少涉及),掇其若干要点,领教一下钱先生盖世无双的功力。

一、中西比较析《易》理

  钱钟书没有将据“六经”之首的《易》当作一部神圣不可冒犯的经典来读,他以现代学者的宏观视野,将它定位于古代人类文化的信息载体,《易》所运载的文化信息具有全人类性,而非中国先人所独有。其例之一:“天地拟象”。这是《易》最基本的示意方式,《说卦》云:“乾为天,为父,为良马,为老马。坤为地,为母,为子母牛。”钱先生说:“按此等拟象,各国或同或异。坤之为母,则西方亦有地媪之目,德国谈艺名家早云,古今语言中以地为阴性名词,图象作女人身。”(第56页)[1] 所言不虚,“欧罗巴”,在希腊神话中是一个少女的名字,今日的欧洲大地是这位少女的化身;法国现代雕塑家马约尔为地中海造象,亦是以一健壮的裸女为象征。天父地母,是东西方人类共同的感受与意识。其例之二:《姤》卦辞是“女壮,勿用取女”,“初六”爻辞中有“赢豕孚蹢躅”,意即发情的母猪轻浮躁动不能安静,以猪之象拟示淫欲。钱先生竟注意到了此五字所蕴之意,他说:“近世西方称淫秽之事曰‘豕行’。”猪不但成为色欲的象征,也象征食欲的旺盛,所以“壮”也“,古罗马哲人言,人具五欲,尤耽食色,不廉不节,最与驴若豕相同。”(第28页)[1] 象征某些欲望,中西取象竟如此相同,表明人类有共同的心理。一部《周易》,蕴藏了多少人类文化学信息,钱钟书仅其“锥指”所及,点拨一二,便给予我们极大启示。古代的易学家立于“宗经”的地位,未必敢对《周易》作批判性的阐释,而钱钟书则以俯视人类历史发展历程的广阔视野,通览中西种种意识形态的共同表现,揭示《周易》中那些产生负面效应的东西。《观》卦《彖》云“: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观》卦是以祭祀场景的描述表现出来,以“神道”为尊,是先民原始宗教意识的遗留,进入了国家政治之后,再“以神道设教”,则有政治功利目的,那就是“明命鬼神,以为黔首则,百众以畏,万民以服”《(礼记·祭仪》),由此可作为巩固政权、强化王权的重要措施。清代开始接受西方思想、作过《海国图志》的魏源对此还有所称扬:“鬼神之说有益于人心,阴辅王教者甚大;王法显诛所不及者,惟阴教足以慑之。”《(古微堂集》内篇卷一《学篇》)钱钟书说:“夫设教济政法之穷,明鬼为官吏之佐,乃愚民以治民为一道。”指出魏源“见其治民之效,而未省其愚民之非也”。接着他就引18世纪英国史学家吉朋的话说:“众人视各教皆真,哲人视各教皆妄,官人视各教皆有用。”正因“神道”别有所用,西方统治者对它的态度与中国帝王官吏惊人地相似,相传奥古士大帝云:“有神则资利用,故既欲利用,即可假设其为有。”钱先生说:“此真‘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之供状。”对于“神道”的欺骗性,中国哲人柳宗元、陆象山、顾炎武等皆有所辨析,如柳宗元说:“古之所以言天者,盖以愚蚩蚩者耳,非为聪明睿智者设也。”《(断刑论》)德国哲学家费尔巴哈亦说:“下有穷民则上天有财神,上帝出于人世之缺陷怨望。”钱先生认为“马克思所谓宗教乃人民对实际困苦之抗议,不啻为人民之鸦片”之语,“为最明快矣”(第18221页)[1]。《观》卦当然还有另外的意义,“童观” 、“窥观” 、“观其生” 、“观我生”等,我在《周易与中国文学》另有阐释(第77278页)[3],而“以神道设教”,在中国思想史上产生长久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负面的影响不止于此,《周易》是父系社会、君权制度形成后的产物,男尊女卑,男主女从的意识表现得非常强烈,《坤》之“直方大,不习无不利” 、“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等爻辞,实质上都是对女性说的。钱钟书先生就《大过》卦揭示古代社会“男女歧视不齐”,再与西方社会比较,入木三分地揭露了人类社会这一曾经普遍存在的男女不平等现象。
  
  《大过·九二》爻辞云:“枯杨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九五”爻辞则云:“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老头娶少女为妻与老妇嫁一少年男子,本来都是不正当的婚姻现象,可是爻辞作者对老夫艳遇以“无不利”而赞赏之,对后者则仅说没有咎害也不值得赞誉,态度尚为平和。可是到《传》作者这里,却对后者持贬斥的态度:“‘枯杨生华’,何可久也?‘老妇士夫’,亦可丑也!”而对老夫则为之辩解,说他阳刚之气过甚,以少女之阴气应之,可以调适。钱先生说:“于老夫则奖之,于老妇则责之。”又举《恒》卦爻辞“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同是一个“德”,为什么男子“恒”之则“凶”,妇人“恒”之则“吉”呢?《象》传作者说,妇人“从一而终”所以“吉”,而男子须应时应事而变,“夫子制义,从妇凶也”,如果象妇人那样“从一而终”,就会遭遇凶险。还举《诗·卫风·氓》“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悦也”。概而言曰:“皆乖平等之道,假典常以逞男子之私便,古谑语所谓:‘使撰诗、制礼、定律者为周姥而非周公,当不如是。’”继而钟书先生说西人“许男放荡而责女幽贞”的现象亦普遍存在,早已引起主张男女平等者的反对,法国著名作家小仲马就在其剧中“谓男子自恃强权,制立两套伦理,一为男设,一为女设”。中国男女之道不公,钱先生还注意到一种更为反人性的现象“未见论者拈出”,那就是在某些元人杂剧中表现出来的:女子生而在世,就是供男子泄欲,如果没有此种行为,便不能入道成仙(见元人院本《刘行首》与《度柳翠》两个妓女皆因前世“为童女身,不曾破色欲之界”,再投人世“填满宿债”,才能最后“返本还原”),这就是说,学道修行,女子必须失身,“女而守贞,反负色债,女而纵淫,便有舍身捐躯诸功德”,钱先生不无愤慨地说:“其实乃重男贱女之至尽也!”又回顾“男子歧视不齐”之《大过》:“又‘生稊’、‘生华’,歧视而不齐观之极至矣!”(第24226页)[1]
  
  意犹未尽,钱先生又出《渐》九三一句爻辞为女子辩护:“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象》曰:“‘夫征不复’,离群丑也;‘妇孕不育’,失其道也。”其夫远出不归,妻子在家守活寡,生理之欲难禁,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怀孕又耻于生育,显然成了被指责为有失妇道的淫女。王弼注此不依《象》传之说,而曰:“夫征不复,乐于邪配,则妇亦不能守矣。”男女皆有生理之欲,男子长期不归,那就不奇怪了。钱氏认为:“王弼注颇切世情,经生动以猥琐诃之,过矣。”(第35页)[1] 这“颇切世情”的例子,笔者以为在《诗经》中就有一个。《豳风·九罭》是一首主人挽留客人住宿的诗,首章三句“:九罭之鱼鳟鲂,我觏之子,袞衣绣裳。”首句就提到“鱼”,并且是用细网捞到的,《诗》中之“鱼”,有性的象征意味(闻一多有此说),而后两句,描述了一位穿着华丽的男子,这就透露了主人是位女子。接下两章是:“鸿飞遵渚,公归无所,于女信处”、“鸿飞遵陆,公归不复,于女信宿。”(“女”通“汝”)两用“鸿”之象,这与“女归吉”的《渐》卦六用“鸿”之象大有关系,且“鸿飞遵渚”与该卦初六爻辞“鸿渐于干,小子厉,有言,无咎”几相呼应(“渚”与“干”,都是水边沙滩或沙洲),“我觏之子”与“小子”情境相似。而“鸿飞遵陆,公归不复”二句,更象是“鸿渐于陆,夫征不复”的化用。这首短歌,是否也是一位“夫征不复”的女子,见到一位衣着华美的青年,动情地挽留他住下来呢?结尾乃说:“是以有衮衣兮,无以我公归兮,无使我心悲兮!”意思是我把你华美的衣服藏起来了,你别走好不好,不要让我因你走了而心悲伤(第2812282页-?查)[4]。《九罭》的主人公或许正是一位爱欲而不惜“失其道”的勇敢女子《(九罭》《毛诗》及孔颖达《毛诗正义》皆以为“东人留周公”,现代《诗经》学者多不同意此说。程俊英先生为此诗所作《题解》云“:这是一首主人留客人的诗。这位客人衮衣绣裳,当然是一位贵族。旧说此诗赞美周公,或以为写东人留周公,均无确据。”)。钱钟书先生则连举曹植《杂诗》“(妾身守空闺,良人行从军,自期三年归,今已历九春。”)《古诗十九首》(“荡子行不归,空床难独守。”)等描述女子怨情的诗句,说“明贞固不易”。他还特别引述了宁“失其道”的一位中国女子和一位外国女子坦白其怀的诗。有一辽东妇女寄从军南下之夫诗曰:“垂杨传语山丹,你到江南艰难;你那里讨个南婆,我这里嫁个契丹。”而那位西方女子对丈夫从军远行更是明表怨怒:“汝去我甚急,头插鸟羽,独不虑归来时身披龟甲耶!”这是对丈夫发出的警告,“虽口角犷鄙,要亦如王弼注所言情事也。”(第36页)[1]

二、“知几”而辨诗、《易》之象

  《周易》是一部蕴含许多人生哲理的书,自然会引起钱先生特别注意。他论述“易之三名”,对“不易”一名作了辩证的阐释(第6页)[1];对“乾者,体用之称”之“体”,发挥曰:“质”、“形”“、能”、“力”四者合而为“体”(第9页)[1];由《艮》卦之“艮其背,不获其身”发挥出一串人情世故、观人之术的道理(第33页)[1];由《系辞》“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论述“物同理同”之道,引中外哲人书,力证“言心之同然,本乎理之当然;而理之当然,本乎物之必然,亦即合乎物之本然”(第49页)[1];还对“屈信相感,而利生焉”、“危者使平,易者使倾”等《系辞》中尚未展开的命题,作出了“屈以求伸”、“祝福倚伏”的深入论述(第50页)[1],等等。对于“知几”一语的开发性阐释,我以为在同类论述中最为精彩。《系辞》中有“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知几其神乎!几者,动之微,吉之微,吉之先见者也。”韩康伯注曰:“极未形之理则曰‘深’,适动微之会则曰‘几’。”又说:“几者,去无入有,理而无形,不可以名寻,不可以形睹者也。……唯神也……故能朗然玄照,鉴于未形也。”此后,孔颖达、张载对“几”都有疏解,但因为未能说得透彻,还有几分神秘色彩。钱钟书先生对“知几”作了一个准确、明白的解释“:‘知几’,非无巴鼻之猜度,乃有朕兆而推断,特其朕兆尚微而未著,常情遂忽而不睹;能察事象之微,识寻常所忽,斯所以为‘神’。”接着列举具体事例以证,如地震或天气变化,禽虫会失常变态,而人却蒙昧不察,禽鸟感应快,人反应迟钝,但禽鸟的变态人是可以观察到的,“苟博物深思,于他人不注目经心之禽虫变态,因微知著,揣识灾异之端倪,则‘知几’之‘神’矣。”这于现代气象、地震学家来说,察“禽虫之变态”就是“物候学”(竺可桢先生是这一学科的创立者),实际上以有形推之无形,以小知大,所谓“动之微”是有形之物动之微,但还是有迹象可察,“非无巴鼻之猜度”,惟有特别有心之人能见能觉。由此,钱先生强调:“知几”不是“先知”(禽虫倒是“无愧先觉”),“有‘几’即见,非前识亦非后觉也。”后世文士谀人常见“烛照几先”之说,《韩非子·解老》有“先物行、先理动之谓前识;前识者,无缘而妄意度耳”之语,属唯心之论,钱先生驳曰:“‘先几’是在‘几’之先,即尚‘无缘’;‘知几’则已有‘几’可知,非‘无缘妄度’也。”这些论断,廓清了“知几”的神秘主义雾幛,他又举诗人描写之例:“请借诗人佳句,更端说可乎?”举杜诗《阆山歌》中“松浮欲尽不尽云,江动将崩未崩石”句,即已见知其将崩,只是暂时未崩,“不得为‘几’也”;白居易诗《魏王堤》“何处未春先有思,柳条无力魏王堤”句,柳条无力,“庶几见春之‘几’者”。(第44246页)[1]
  
  钱钟书终究是一位文学家,他在《周易》的“管窥”中,发现了不少具有文学价值的东西,在“象”与“辞”两方面,创见尤多。
  
  《易》以“立象以尽意”为表现特征,《系辞》曰:“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孔颖达将《易》之象分为“实象”、“假象”两大类:“或有实象,或有假象。实象者,若地上有水,比也,地中生木,升也,皆非虚言,故言实也。假象者,若天在山中,风自火出,如此之类,实无此象,假而为义,故谓之假也。虽有实象、假象,皆以义示人,总谓之象也。”钱先生说,此“象”也者,即是“以想象体示概念,盖与诗歌之托物寓旨,理有相通”,但是诗之象与《易》之象不能等同,它们“貌同而心异”,不可不辨。他辨其“异”主要有二:
  
  其一,“《易》之有象,取譬明理”,“理”与“象”并无必然的紧密的联系,只要“理”之能明,“初不拘泥于某象,变其象亦可”,如欲明《乾》之“健”(“天行健”),可以“龙”为象,亦可以“马”为象,亦可以“牛”为象,还可以有相同性质属性的其他品类为明;“理之即明”,就不再恋着某象,接受者必须“舍其象”才能深明其理,这就是王弼说的“得象而忘言”、“得意而忘象”,也是佛家所谓“到岸舍筏”。诗之拟象不同,“诗也者,有象之言,是别为一诗甚且非诗矣。”举例说:《诗·小雅·车攻》之“马鸣萧萧”不能变象为“鸡鸣喔喔” ;《无羊》之“牛耳湿湿”,不能易之为“象耳扇扇”。若变,“则牵一发而动全身,着一子而改全局,通篇情景必须变换,将别开生面,另成章式。”大凡言理而用“象”,“象”只是工具,是“移的就矢”的“致知之具”;而在诗,“言”与“象”溶合为一而成为艺术表现的形式,离开“象”,就不成为诗了。钱先生概而言之曰:“《易》之拟象不即,指示意义之符也;《诗》之比喻不离,体示意义之迹也。不即者可以取代,不离者勿容更张。”有了这个区别,言理散文之用象与诗之用象,乃至哲理诗与抒情诗之用象,就可作不同审视与鉴赏,不再是一概而论。汉代的《诗经》博士们,将《诗》之象视同于《易》之象,将“不离”与“不即”等同而观,“于是作‘诗无达诂’之论,作‘求女思贤’之笺,‘忘言’觅词外之意,超象揣形上之旨”,将情歌《关雎》硬“诂”为有利于政教的“忧在进贤”。如此说《诗》,丧失了诗的本旨,诗成了概念化图象化的载体,“以深文周纳为深识底蕴,索隐附会,穿凿罗织”,说《诗》就成了猜谜、成了讲“经”、成了“莫须有”错案。以“不即”取代“不离”,在诗学领域铸成了一个莫大的历史错误!(第11215页)[1]
  
  其二,言理用象,虽可多变其象,或以多象而喻一理,但是不能因用象反使理造成多义或模糊惚恍,“游词足以埋理,绮文足以夺义”,如果用象繁复,喧宾夺主,使读者得象忘意“,则将以词害意,以权为实,假喻而认作真知”,那就适得其反了。言理亦有用多象明一理者,是从多个侧面而观照一理,庄子文章“一事数喻”,是特殊之例,“说理明道而一意数喻者,所以防读者之囿于一喻而生执着者也。星繁则月失明,连林则独树不奇,应接多则心眼活;纷至沓来,争妍竞秀,见异思迁,因物以付,庶几过而勿留,运而无所积,流行而不滞,通多方而不守一隅矣。”钱先生称这种“拟象比喻”之“多方”为“相互抵消之法”,即各象之间并无贯穿的关系,更无用象者的情感联系,接受者“得意”之后即“忘”之(“不留”“、无所积”“、不滞”),“相互抵消”之后而其理愈显愈明。诗却不同,“若夫诗中之博依繁喻,乃如四面围攻,八音交响,群轻折轴,累土为山,积渐而高,力久而入”。这就是说,诗的多象博喻,不是“相互抵消”而是相互交融,共助诗之兴发。让笔者试举一例说,杜甫《秋兴八首》之七:“昆明池水汉时功,武帝旌旗在眼中。织女机丝虚夜月,石鲸鳞甲动秋风。波漂菰米沉云黑,露冷莲房坠粉红。关塞极天唯鸟道,江湖满地一渔翁。”八句诗,每句都有一、二个象,人事、自然、历史、现实、时间、空间各有不同之象呈现,首联是富有历史内涵之象,第二联是盛时不再之象,第三联是今时败落之象,结联与首联对应又时空异位,关塞之高与鸟道之细,江湖之广与渔翁之孤单,形成极大的视觉反差。这四组诗人意中之象的外部各自呈现,内部却是皆与诗人忧国伤时、兴衰之思相系,构成一个“可以目睹,难以实求”的高远深邃、充满诗人复杂感情的境界,让读者去“思而得之,感而契之”。钱先生对于“说理陈义”与言情之诗各自用象的不同效果,有一个“区以别”的很形象的判断:“是故《易》之象,义理寄宿之蘧庐也,乐饵以止过客之旅亭也;《诗》之喻,文情归宿之菟裘也,哭斯歌斯,聚骨肉之家室也。”前者不融合于一体,如旅亭之于过客;后者血肉交融,犹骨肉之于一家。(第14页)[1]寓情之象有审美的意味,言理之象则不必求此。钱先生举《噬嗑》卦用的相反相成之象而言“破间隔而通之”之理:“盖谓分而合,合而通:上齿之动也就下,下齿之动也向上,分出而反者也,齿决则合归而通矣。比拟亲切,所谓‘近取诸身’也。”(第22页)[1]他于《革》卦“初九”爻辞“巩用黄牛之革”,从“革”本是变更之义,“巩”是牢固之义,而此爻以坚韧不可变之牛皮喻“巩”,以与“革”相对,继而释此相反之象曰:
  
  “盖以牛革象事物之牢固不易变更,以见积重难返,习俗难移,革故鼎新,其事殊艰也。”这种以难变之物来变革设象,象与意“大似凿枘”,他命之曰“反象以征”(第29页)[1]。噬嗑之象与牛革之象皆无美感,诗人或可不取,但“相反相成”和“反象以征”的设象原理,实可大用于文学,在后来的文学作品里,其例不难找到,那些有讽刺意味的诗,反话正说,正话反说,如杜甫诗“锦城丝管日纷纷,半入江天半入云。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那得几回闻”《(赠花卿》)、南宋林升诗“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题临安邸》),在国难时期,升平歌舞不是正常现象,与奋力抗战之象相反,诗人以“反象”表示他们对耽于安乐而误国者的愤慨,正见其忧国之深,收相反相成之效。

三、比喻“两柄”、“多边”之发明

  《乾文言》有言“:修辞立其诚。”钱先生很注意《周易》中某些特殊的修辞手法,如从《损象》“君子以惩岔窒欲”的“惩”与“窒”,而详述“互文相足”之法;从《系辞》“吉凶与民同患”的对立之辞同用一个“患”字而大量举例,说明“修辞兼言”是古人用语中常见的现象,最富创见性的是“比喻有两柄亦有多边”的发明。
  
  《归妹》初九爻辞“归妹以娣,跛能履”,九二爻辞“眇能视”。古时有姊妹共嫁一夫之俗,孔颖达“疏”曰:“妹继姊为娣,虽非正配,不失常道;譬犹跛人之足焉,虽不正,不废能履,……犹如眇目之人视虽不正,不废能视。”两爻有“征吉”、“利幽人之贞”的判断语,《象》曰:“跛能履,吉相承也。”隐含被嫁少女欢欣之意。《履》六三爻辞“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象》释曰:“‘眇能视’,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与行也;‘咥人之凶’,位不当也。”这是有“凶”而无“吉”。同一个“跛”与“眇”之喻,作用截然不同,这种奇特的矛盾的修辞现象,钟书先生命名为“比喻之两柄”:“同此事物,援为比喻,或以褒,或以贬,或示喜,或示恶,词气迥异;修词之学,亟宜拈示。斯多噶派哲人尝曰:‘万物各有二柄’,人手当择所执。”接着他另举例说此“二柄”:“水中映月”常见于佛家之书,表示不可“捉搦”也,然而可一喻“至道”,乃叹其玄妙,又可喻人之浮生若梦,则表其虚幻。施肩吾诗“惠风吹尽六条尘,清净水中初见月”《(听南僧说偈词》),喻其超妙不可即,犹“高山仰止,虽不可至,而心向往之”,此为“心服之赞词”;《红楼梦》第五回仙曲《枉凝眸》:“一个枉自嗟讶,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则抒发两情相悦又不可相接的婉叹,“是为心痒之恨词”。又举以“秤”为喻的两柄:诸葛亮说“吾心如秤,不能为人作轻重” (《与人书》),王涯诗句“用心空学秤无私” (《广宣上人以诗贺放榜,和谢》),以秤喻无成见私心,公平允当,“褒夸之词也”;而朱熹说,秤在未有物时,秤杆为平,“才把一物在上面,秤便不平了”《(朱子语类》卷一六),周亮工更明白地说:“秤者视物为低昂” (《书影》卷一○),那么,秤便喻那些心之失正、趋炎附势之人,“为诮让之喻矣”。钱先生以他的博识,又说比喻不只“两柄”,还有“多边”:“盖事物一而已,然非止一性一能,遂不限于一功一效。取譬者则用心或别,着眼因殊,指同而旨则异,故一事物之象可以孓立应多,守常处变。”这就是说,同一个喻象,在不同的作家笔下,在不同的语境中,可分解出不同意义,“譬夫月,形圆而体明”,以镜喻于月(如李白“又疑瑶台镜,飞在青云端”),取其明亮又兼取其圆的相似;诗人们以茶团、香饼喻于月(如苏试“特携天上小团月,来试人间第二泉”),仅取其圆而不及其明;月也可喻目(如苏试“看书眼如月”),有洞瞩明察之意;月还可喻女君,示太阴当空之意,陈子昂《感遇》诗第一首“微月生西海,幽阳始代升”,注者谓隐拟武则天。以上各例,“各傍月性之一边也”。总的说来,“一物之体,可面面观,立喻者各取所需,每举一面不及其余。”而读者亦可“见喻起意,横出旁申”(第36241页)[1]。钱先生由《易》之两卦用了两个相同的爻辞,综合而观发现了比喻之“两柄”,继而又发挥出“多边”之说,几乎可说是出人意外的收获,道修辞学家所未道,为此,周振甫先生在所著普及诗词知识的《诗词例话》中作了专题介绍,当代的修辞学家也应该注意这一成果。钱先生没有全面、系统地研究《周易》,六十四卦中仅论及十五卦《,系辞》写了九则,《说卦》写了两则,且多是横出旁申的发挥,其中对易学原始文本的诠释也有所贡献,如对《蛊》卦“干父之蛊”一语,他认为宋以后的易学家释“‘干蛊’为盖父之衍,如舜之于瞽瞍,禹之于鲧者”,以“蛊”即“弊乱”,为贬义,不妥。他列举王弼注等大量“古训”,定“蛊”即“事”之义,“干父之蛊”即继承父辈的事业(王弼注“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曰:“干父之事,能承先轨,堪其任者也,故曰‘有子’也。”)。从《蛊》卦象看,下(巽)柔而上(艮)刚,亦即内柔而外刚,是“元亨”之吉卦,因而“利涉大川”;《彖》有“蛊,元亨而天下治”语;《象》更明白地说:“山下有风,蛊,君子以振民育德。”若作“弊乱”解,则与卦、彖、象辞似乎均不可直通,笔者在《易学思维之葩掇拾》已立专节论此(第55256页)[5]。不过,“蛊”确有隐慝之祸害的意思,见《国语晋语八》记医和论晋平公之疾语“:是谓远男而近女,惑以生蛊;非鬼非食,惑以丧。……”
  
  现今流行的不少《周易》注本,皆释为纠正父辈留下来的弊乱之事,是否与该卦的卦、彖、爻、象诸辞产生歧义?钱先生从哲学、文学、文字学、修辞学等多角度读《易》,多有题内、题外的发挥,我以为值得当今《易》学家参考。
  
  
  参考文献:

  [1] 钱钟书.管锥编:第一册[M].北京:中华书局,1979.
  [2] 孔颖达.周易正义[M].十三经注疏[Z].北京:中华书局,1980.
  [3] 陈良运.周易与中国文学[M].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9.
  [4] 程俊英.诗经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5] 陈良运.易学思维之葩掇拾[J].周易研究,2003,(6).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号:京ICP备15054374号
郑重声明:凡转载或引用本站资料须经本站许可 版权所有 :大学语文研究
联系我们:中教图(北京)传媒有限公司  魏老师   手机:18500380271
杭州师范大学    何二元  手机:15858199491  QQ:363764865

设计维护:时代中广传媒
您是第 14208961 位浏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