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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德喜:自传散论
【时间:2011/3/4 】 【来源:荆楚理工学院学报 第24卷第8期 2009年8月 】 【作者: 扬州大学文学院 孙德喜】 【已经浏览4137 次】

    [摘 要] 自传的叙述对象就是自我的历史,作者通过自传写作以反思历史,反省人生,解剖自己,为过错而忏悔。作者可以在自传中为自己的某些行为和做法作辩护,以便读者理解自己。有些作者在自传中大肆炫耀自己的辉煌成就和业绩,进而美化自己,显得比较浅薄;有的作者回避自己灰暗的历史,缺乏面对历史的勇气,从而阻断了灵魂救赎的途径。
    [关键词] 自传;自叙;自省;自辩;自炫;自讳

  自叙

    什么是自传?这个问题的答案似乎很明确:自传就是以自己为传主的传记。其实如果细究,我们就会发现其边界还是比较模糊的。近十几年来,一些出版社出版的作家和名人的自述,不经意间突破了我们意识中自传的疆域。我们注意到这些图书的编辑不一定冠以“自传”之名,还可以“自述”或者“自叙”名之。①这种回避当然是为了避免以“自传”来对照要求它的尴尬。事实上,这些自述(自叙)与通常的自传最大的不同就是,这些作家和名人并没有怀着明确的自传写作意识,他们只是在特定情境下根据某种需要撰写回忆和怀念性的文章,而且他们不是系统地叙述自己的人生或人生的某个阶段或人生的某个方面。不过,这些自述(自叙),从整体来说,基本上都是叙述自己人生某个阶段、某些事情或者自己家族、故土,写的都是与自己关系密切的事情,将其纳入自传,应该是没问题的。不过,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些自述(自叙)不是出于自传写作的自觉,因而不仅比较零散,而且基本上是由后人整理编辑而成,而后人在编辑整理时出于某种考虑,所编的自述(自叙)比较庞杂,包含了某些传的因素非常淡薄的文章。最突出的就是京华出版社出版的《鲁迅自述》。这本书就是从鲁迅的《朝花夕拾》、《日记》以及其他集子中辑录的文章,其中确有不少是鲁迅对家庭和人生的叙述,但是也有不少仅仅是鲁迅谈论自己的写作,其中多为议论,很少叙述,几乎没有传的成分。其中的《我怎么做起小说来》、《关于〈中国小说史略〉》、《致一个青年的公开信》、《我的小说》、《我的杂文》等固然是研究鲁迅的重要资料,也是写作鲁迅传记的重要参考材料,但这些文章本身不属于自传,最关键的一点就是缺乏“传”——对历史的叙述。而对历史的叙述应该说是传记不可突破的边界的底线。我们固然不必固守自传作品必须系统地叙述自己的人生这样严格的界限,可以将叙述与自己有关的回忆文章纳入到自传中来,但对那些虽然谈论自己到没有涉及叙述与己有关的人和事的文章还是应该拒之自传门外。

    自传,简单地讲,就是传主对自我的叙述,以自我为叙述中心,叙述有关自己的事情。这个问题看起来非常明确,其实并不那么简单。且不说一个人一生经历着无数大大小小的事情,与其有关的事情更是多得很,而且所谓的“有关”,是很模糊的,其关联可近可远,可紧可松。因而,这里的“有关”应该有个度的问题。具体来说,自传所叙述的事件首先应以自我为叙述对象,叙述自己所经历的各种事件。有些叙述对象虽然并不一定是自己本人,但是所叙述的人和事必须对传主的人生转折、思想观念的形成和演变、性格的发展变化产生深刻影响,否则就偏离了自传的写作的中心——自我。王蒙在《我的自传》中就常常偏离自我去叙述不少他所了解和熟悉的但与他关系并不密切的人和事。在《我的自传》第一卷的“大学校园与市文代会”中,王蒙谈到在一次市文代会上邓拓发表讲话的事,从自传写作来讲,应该叙述的是邓拓的这次讲话究竟给王蒙留下了什么样的印象,对他的思想认识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然而王蒙在这里叙述的却是邓拓诗的“文人气”和“干部风”等。[1]( P203)在这卷的“在生产大队”中,王蒙叙述的不是那里的人与自己打交道和来往交谈,而是巴彦岱公社的马木提·乌守尔、阿西木·玉素甫、塔里甫、阿卜都热合满等人的趣事轶事,这固然可以给作品增强作品的趣味性和可读性,但是并没有表现出自传的主体——自我。[1](P247-251)显然,这样的叙述很有点喧宾夺主的味道。自传如果叙述与自己关系不太大的事情,就可能使写作臃肿而旁枝四出。在具体写作过程中,这“有关”的度到底如何把握,确实是个问题。人们首先看到的是传主叙述自己的人生,向读者展示自己几十年来所走过的人生道路,包括其家庭、家族及故乡的简况、童年时光、青少年时期的求学和漫游、创立事业的拼搏和奋斗、官场的沉浮与事业的起伏等等。通过这些自叙,读者可以了解到传主曲折起伏的人生和传奇性的经历。这样的自叙虽然可以构成自传的主要内容,但是仅仅叙述这些是远远不够的。在自传中,作者更应该叙述其心灵的欢愉和痛苦,叙述其在特定历史环境中的内心的矛盾冲突和特定时刻某种两难的选择,叙述其心理的成长变化过程、思想观念的演变,向读者展现其精神世界,让读者看到其真实而矛盾的灵魂。

    自传所叙述的是自己的人生经历,当然应该为人们提供历史研究的可靠详实的资料。对于一个成功人士或者历史文化名人,人们往往了解比较多的是其成功的一面,成名的一面,而对于其成长和奋斗过程则往往了解较少,特别是其青少年时期的具体情况了解更少。一个人在出名成功之前,很少有人予以关注,他所经历的许多事情都可能淹没在纷繁的日常生活之中,因而这些事情往往只有自己或少数几个身边的人知道,有些事情甚至无人知晓,然而这些事情很可能对于研究传主的成长历史和思想性格的形成很有帮助,具有十分重要的史料价值。《郭沫若自传》叙述了传主少年时看到堂嫂的手而产生了“美的念头”,攀爬竹竿时产生“一种不可言喻的快感”。[2] (P17-18)这些史料,别人无从知晓,只有郭沫若本人叙述出来才真实可信。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某些自传作者,特别是一些乐于撰写自传的流行明星,在当前物欲膨胀的时代迷失了作家主体,为了吸引读者的眼球,满足某些读者的庸俗的口吻,以赚取钱财,不惜大写特写个人的隐私,甚至编造某些秘闻,填塞在自叙中。这不仅可能使自叙严重失实,使传主的形象严重变形,而且在荒诞不经的所谓自叙中消弭了自我形象,从而偏离了传记文学写
作的根本目标——记录现实生活中个人的历史。

    自省

    一个人写作自传,当然是为了向读者介绍自己的人生,让读者更全面更细致地了解和认识自己,同时也是为了总结一生得失和人生经验。在几十年的人生旅途中,每个人都可能犯下这样那样的错误,走过这样那样的弯路,有意无意地伤害过别人,经历过这样那样的失败,所有这些都需要认真地检讨和反思,这既是为了给历史一个交代,偿还自己欠下的历史债务,对得起良心,让自己的心灵获得安宁和平静,让自己的人生境界得到极大的提升,也是为了让读者从自传的阅读中获得经验教训。因此,自传作家应该像法国哲人卢梭那样在叙述自己的人生的同时为自己犯下的罪孽和错误而忏悔,像鲁迅那样在解剖别人的同时更“严格地解剖自己”,像晚年的巴金那样撕开自己的胸膛,将一颗火热滚烫的赤诚之心交给读者。《巴金自传》叙述了传主在反胡风斗争中所做的事情,特别是写了批胡风的文章,真实描述了自己当时的心态——“我想不通,就不多想,我也没有时间苦思苦想。”对于当年自己的这些“表演”,巴金感到“恶心”和“羞耻”,为自己的过错与伤害了他人表示真诚的忏悔。[3] (P314)与此同时,巴金就自己当时的心态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与剖析,深挖自己“甘心做工具”的历史文化根源。巴金的深刻自省不仅令读者十分感动,而且为专家学者研究晚年的巴金提供了鲜活的材料。

    自省是自传作家勇敢地面对历史的表现,是自传作家对历史负责,也是提升自我的开端。人生一辈子几十年,犯下各种错误在所难免,关键是能够认识到错误,勇于承认错误。自传写作恰恰是一个人坦承错误,检讨错误的不可多得的机会。只有认识了错误,承认了错误,才能虔诚地忏悔,进而赢得被伤害者的谅解和读者的尊敬。鲁迅、巴金、牛汉、周国平的自传也都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反思和忏悔。正是在深刻的反省和自我解剖中,他们显示出伟大的人格力量。

    自辩

    自传写作的根本就是叙述自己的历史。个人的历史与国家、民族的历史一样,都可能存在这样那样的疑点,还可能为人们所误解。作为历史的当事人,既有权利又有义务向人们澄清事实真相,说明鲜为人知的历史背后某些隐秘的东西。利用自传写作,为自己的某些行为、某种姿态、某项重大抉择进行辩护则未免不可。因而,自辩常常构成了自传写作的重要部分。20世纪80年代,著名作家王蒙身跨文坛和政坛,在那个文人与政客存在间隙而且缺乏信任的时代,在那个左右意识形态相互冲撞的年代,他注定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正如他所描述的那样:“我好像是一个界碑,这个界碑还有点发胖,多占了一点地方,站在左边的觉得我太右,站在右边的觉得我太左,站在后边的觉得我太超前,站在前沿的觉得我太滞后。前后左右全都占了,前后左右都觉得王蒙通吃通赢或通‘通’,或统统不完全入榫,统统不完全合铆合扣合辙,统统都可能遇险、可能找麻烦。”[4](P175)面对这样的尴尬,王蒙当然要为自己辩护,解释,说明自己受到了许多人的误解。

    自辩,并不等于掩饰错误,遮蔽历史,恰恰是通过具体的历史叙述,澄清历史细节,扫除历史遮蔽,展示历史真相。因此,自辩虽然重在辩,但必须以具体的历史叙述为基础,必须呈现历史的细节。徐懋庸因为鲁迅的那篇著名的文章《答徐懋庸并关于抗日统一战线问题》而长期受到人们的责备和批评。他在自传性的《回忆录》中,比较详细地叙述了自己与鲁迅的关系的变化以及在与鲁迅交往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些矛盾和误会。②他在这里所作的自我辩护,固然不能完全采信,但也不能忽视,作为矛盾的一方,他有权陈述和辩解;作为读者,要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有必要了解矛盾各方的陈述。

    自辩应以事实说话,而不是面对人们的质疑而采取攻击的态度,但是有些人在自传中对于他人的批评,不是通过澄清事实来让读者明了真相,而是以敌视的态度对他人侮辱和谩骂。余秋雨是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富有争议的人物,人们对他在“文革”中的行为及“文革”后的掩饰与拒不认错和忏悔提出了批评。或许是为了回应人们的这些批评,余秋雨专门写了《借我一生》,为自己辩护。既然是为自己辩护,就应该将事实讲清楚,人们自然会根据事实作出自己的判断。但是在这本标名为“记忆文学”(所谓“记忆文学”,是个不伦不类的标签,不知道余秋雨的这个概念究竟有什么新的含义)的自传中,他将那些批评他的行为指责为“这些年随处速成、随意自封的伪精英文化”,是“大批判文化”,并且构成了“虚假之链”,[5]( P373)而批评他的人则成了“盗墓贼”。[5] (P306)在这里,余秋雨以咒骂代替事实的陈述,他不是向人们说清楚自己历史上到底做过什么,没做过什么,而是以贴标签的方式一下子就置批评者于被社会公众唾弃的境地,其思维方式仍然是“文革”的那一套。而这并不是自传写作中真正的自辩。

    自炫

    自炫就是传主在传记中的自我炫耀,显示自己的辉煌成就、骄人业绩和伟大贡献,或者通过叙述表现自己各方面的突出才能。自传写作是对自我历史的叙述,而人往往具有不同程度的自恋心理,有夸大和美化自己的倾向,因而或自觉或不自觉地自我炫耀。余秋雨在《借我一生》中就有自炫的文字。他在第三卷第三章里写道:“到这时(按:指他担任上海戏剧学院院长之时——引者),上至国家文化部、上海市政府,下至学院内的各部门,都一致认为我具有‘极强的行政领导能力’了。”[5](P329)对于余秋雨的行政能力,各方面自会有公正的评价。但是在自传中没有必要如此大肆张扬,而且在引用这些极高的评价之时,连一点自谦都没有。有时,余秋雨的自炫还讲究点策略。在第三卷第四章里,余秋雨称誉胡伟民是“上海这座城市重新获得人文启蒙的艺术闯将”、“真正的艺术大师”,其目的并不是在赞誉胡伟民本人,而是为了突出自己,因为胡伟民赠给他一本书,并且在书上题了这样的话:“请继续鞭打我,让我始终有疼痛感。”接着他又写道:“我对这位真正的艺术大师曾经是多么不敬。”[5](P338-340)他是如何不敬呢?他“曾经”“鞭打”了胡伟民,让胡伟民有了“疼痛感”,从而不断努力和奋斗,最终成为“真正的艺术大师”。由此看来,胡伟民赠书题辞的客气话,到了余秋雨这里成了他催生艺术大师的证据。余秋雨担心读者不相信,还特别交代了胡伟民题赠的具体时间。即使作了这样的烘云托月式的叙述,余秋雨仍然觉得不过瘾,进一步引用胡伟民的儿子——“当今的优秀电影导演胡雪桦”的话:“大家都看到,您确实做到了(按:这里所说的是在朋友去世以后,‘将不再与上海和外地的戏剧界来往’),在现代,找不到您这样的人。”[5](P341-342)通过这样的引语以显示自己为人的清高和人格的高大。

    王蒙在他的自传中也善于自我炫耀。他常常在自传中不厌其烦地叙述令人羡慕的东西。比如,他将自己在90年代访问过的几十个国家和地区都一个不漏地罗列出来,[6](P242)将那些聘任自己担任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名誉教授、名誉院长或者邀请自己做讲座的国内外高等院校、图书馆和社会团体同样一一展示在人们面前,[6](P289)以显示其深厚的学术造诣与社会对他的欢迎和敬重。更有意思的是,王蒙在谈到女儿王伊欢获得了荷兰瓦格宁根大学的博士学位时说他家有两位博士。女儿骄傲地称她的博士学位是真的,他则搬出了授予他博士学位的俄罗斯的季塔连柯院士向他作了保证:“俄罗斯的博士含金量更高。”“西欧的博士到了俄国,只能算是副博士。”[6](P291)这看似父女之间的游戏乐趣,实质是炫耀自己获得了名誉博士学位。王蒙在文学创作上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他的文学天赋和卓越才干同样令人敬佩,他的名气也常常为天下人所仰慕。不用他来自炫,人们都知道。然而,他还是作了这样的描述,这倒有点让人反感。

    自炫在自传写作中不能算是很严重的问题,偶尔炫耀一下也没有什么大不了。但是,自我炫耀必然会引起读者的反感和抵触的情绪,从而给人留下浅薄的印象,结果不仅无助于增添作者的光彩,反而有损于作者的形象。

    自讳

    所谓自讳,就是指自传写作中故意回避叙述不利于自己形象的事情。自传与其他传记一样,固然不必将一生经历的所有事情都叙述出来,但是应该而且必须将对自己人生的重大事情以及影响到自己命运和人生选择的事件、显示自己思想、性格、心态及生活方式的事情叙述出来,让读者全面、系统、准确地认识和了解自己。一般来说,对辉煌的事业、杰出的成就、深刻的思想、光辉的道路、坚毅的品格和高尚的道德等方面的叙述,在自传中是不成问题的,但是对于自己的过错、失误、失败、某些特定情境下的颓废、沉沦、变态则往往缺乏勇气公之于众,难免讳言。自讳,毕竟是个人的事情。对于自讳,不必苛求,不能要求自传作者完全袒露自己的人生,适当地自讳,未免不可。特别是某些涉及自己和他人隐私的事情,不想曝光,可以理解,应当宽容。但是,对于涉及到重大历史问题,自传作者应当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不能自讳。故意隐瞒、掩饰、遮蔽自己的某些经历和不光彩的行为,就不能将历史上真实的自己展现在读者面前。余秋雨在《借我一生》的《隐秘的河湾》一节中,声称自己从1975年8月被迫写了《走出“彼得堡”》和《读一篇新发现的鲁迅佚文》两篇重型“批邓”文章后,就“封笔”下乡养病读书,从此拒绝造反“批邓”。然而,人们在1976年1月17日《人民日报》第四版“战地”发现了署名余秋雨的文章《路》,继续“批邓”。余秋雨的自讳,使读者对他的这段历史叙述的真实性不能不表示怀疑,对他所称的在1975年8月到1976年初这段时间里养病读书,远离政治不能不表示怀疑。[7]因而,一旦人们了解到某些自讳的历史,就可能对自传作者失去信任,自传作者在读者心目中的形象就可能受损。

    还有一种自讳可能出于外界某种压力。由于社会文化环境和政治环境的影响,自传写作中不得不回避一些历史事件和自己的经历。王蒙的三卷本自传从他的身世和出生一直叙述到他写作这部传记结稿时的2007年。他对历史的叙述可谓洋洋洒洒,不乏细致入微,具体而系统全面。但是就在这部自传的第三卷《九命七羊》中出现了一个小小的天窗:他避开了对自己在1989年那场政治风波中行为和态度的叙述。当年的那场风波影响深远,作为文化部长与著名作家的王蒙当然不会置之度外,不会只作历史的旁观。但是对于这场政治风波,有关方面采取的是淡化处理的方式。涉及这场风波的事情不予研究和讨论,一般都得回避。因而王蒙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中的自讳,人们是完全能够理解的。

    自传写作中的自讳,对读者而言,由于叙述的不完整,历史和真相被遮蔽和掩饰,因而不能全面地认识和了解传主,不能准确和科学地认识历史并对历史作出公正的判断;对于作者而言,自讳不仅表明作者缺乏直面历史的勇气,而且不可能真正地忏悔自己的过错,阻断了自己灵魂救赎的途径。因为,还原历史真相,勇于直面人生的灰暗面,敢于承担起历史的责任,才是真正悔过并真心改正错误的前提。

    当今时代,自传写作不再是成功人士与社会名流的专利。与其他传记一样,传主也不再局限于名人和明星,普通工人、农民、士兵、教师和学生都可以成为传记的主角。任何一个具有一定社会经历,人生奋斗几十年的人都可以为自己写传,都可以总结和概括自己的人生经验教训,将血肉丰满的自我展现在世人面前。为写好自传,我们应该注意自传写作中存在的上述问题。

  [注 释]
  ①团结出版社1996年4月出版了“世纪风铃丛书”,其中有《郭沫若自叙》、《冰心自叙》、《巴金自叙》、《胡适自叙》等。九洲图书出版社1997年10月出版了三卷本《生命流程——二十世纪中国著名作家身世录》。京华出版社2005年10月出版的“感悟名家经典自述”丛书就有《鲁迅自述》、《老舍自述》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7月出版了《我仍在苦苦跋涉——牛汉自述》。
  ②回忆录就是叙述自己参与或见证的历史。如果说回忆录所叙述的是自己所参与的历史,而且自己在这段历史中发挥一定的作用,那就具有自传的性质;如果回忆录所叙述的是自己所见闻的历史,自己并不是所叙述事件的主要角色,那么它就不能算是自传。这里所提及徐懋庸的《回忆录》所叙述的基本上是自己与鲁迅等人的关系,可以视为自传。

  [参考文献]
  [1]王 蒙.我的自传·半生多事[M].广州:花城出版社,2006.
  [2]郭沫若.郭沫若自传[M].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1996.
  [3]巴 金.巴金自传[M].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1995.
  [4]王 蒙.我的自传·大块文章[M].广州:花城出版社,2007.
  [5]余秋雨.借我一生[M].北京:作家出版社, 2004.
  [6]王 蒙.我的自传·九命七羊[M].广州:花城出版社,2008.
  [7]朱健国.读一篇新发现的“余秋雨佚文”——余秋雨在1976年1月17日的亮相[OL].世纪沙龙, 2005-01-30.

  [责任编辑:晓 泉]
  [作者简介]孙德喜(1960-),男,江苏淮安人,扬州大学文学院副教授,文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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