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08-08 】 【来源:北京青年报 07/05/21 】 【作者: 中国人民大学 新闻学院副教授 马少华】 【已经浏览3439 次】
近日,教育部关于建议在大学开设语文课的消息,再次引起了社会上关于语文课的思考与议论:到底什么是语文能力?人们从小就上语文课,大学语文该教什么?
对语文教学,有人强调人文性,有人强调实用性。在我看来,语文说到底是人的表达工具。语文能力说到底是人的表达能力。表达是为了沟通交往。语文的根本性质是交往性的;而人的交往说到底是社会性的。随着人的成长,人本身的社会性越强,语文的社会性也就更强,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
所谓语文内容的社会性,就是应当包含实际的社会问题与社会信息;所谓语文形式的社会性,就是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表达、论证自己观点,说服、争取他人合作的口头、写作能力及其应有的表达效率。香港中文大学的国文选修课中有“口语传意技巧”、“演讲与辩论”,就体现了这一点。而其“行政事务中文”、“商用中文”,则已由通识教育的语文发展到专业语文去了。
这就是语文教学中社会性因素不断提高的过程。它伴随着人的成长和人的生活内容的变化而发展,简单说,就是由情感表达到意见表达。这就是语文教学的进程。从人的发展需求的角度看,中小学语文当然不可能解决大学语文要解决的问题。
语文并不是独立的东西,它是人的思想的工具。没有离开语言的思想。在人生最初的阶段,语言文字限制了思想的内容。反过来,生活——即思想的内容,也限制了思想的表达形式。对于小学生来说,最基本的思想内容是眼前的事物:生活、自然、父母、老师、同学。这决定了语文学习的形式是描情状物的:我与自然的关系是想象性关系;我与他人的关系是情感性关系。“鹅,鹅,鹅,曲颈向天歌”,也就是这样一种关系。此外,社会向孩子传递的基本道德和价值观念,也寄寓于其中。这就是语文教学的人文性。
随着孩子的成长,丰富的社会生活内容从各种途径进入他的心灵,他与他人和外在事物的关系,也逐渐由想象的变成实然的,由情感性的变成认识性的。他们也理应从社会价值的接受者转变为认识的主体。主动的认识性内容和认识性形式,应该进入中学生语文教学之中。这要求中学语文教学及时脱离早期描情状物的阶段,而提供认识性的范本。“因为……所以……”这样的句式,看似简单,但它们是认识性的。它表达了人的认识性思考的基本范式。中学阶段如果不能及时从描情状物转移到“因为……所以……”,那么,人的思想材料虽然已经随着年龄的增长而社会化了,但人的表达能力却停留在幼龄阶段。这样的不相称,反过来也会限制的人思想能力。
在大学阶段,随着人对社会生活的进入,特别是人的社会责任感的增强,人与社会实际的利益关系的增强,人的思想中的认识性内容会自然要求更具有实际交往性的说理论证形式。因为离自己越来越近的社会生活,要求你有能力以这样的形式表达自我并与他人合作。这是语文实际的社会功能。
从目前一些学校《大学语文》课程教学大纲及其所选篇目来看,文学性还是太重,教学途径仍以作品赏析为主。而教学目的主要还是为了“增加人文精神的培养”,“帮助学生确立自己的人生追求和价值标准”。这既没有反映出语文教学随人的成长应有的“进程”,也没有反映出大学语文应有更多的社会性、认识性、实用性因素。
我近日读到学者黎鸣的一篇文章《汉语严重匮乏“讲理”的功能》,这当然是站在文化批判角度的“极而言之”。有人回应说:“是我们的语言传统和习惯严重匮乏‘讲理’的功能,汉语本身并没有问题。”在我看来,我们传统语文教学中缺乏意见表达与交流的形式教学,也是“汉语严重匮乏‘讲理’的功能”的重要原因,因为传统的社会不需要人们普遍地掌握意见表达与交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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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严重匮乏“讲理”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