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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翔:《辞源》第三版货殖类名物词条目罅漏研究
【时间:2018/5/18 】 【来源:汉字文化 2018年第9期 】 【作者: 陈翔】 【已经浏览1973 次】
【提  要】《辞源》第三版中对名物词的解释研究尚存在明显疏漏,本文将从词条漏收、首条书证过迟及书证不足、书证与释义不符、释义内容不精确不完整这四个方面来对部分货殖类名物词条目进行探讨研究,以作为新版《辞源》修订的参考。
【关键词】辞源  第三版货殖类名物词条目罅漏  研究
 
《辞源》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现代大型汉语语文工具书,始编于1908年,1915年出版。几经修订后,2015年出版的《辞源》第三版以旧有的字书、韵书、类书为基础,吸收了现代词书的特点,以语词为主,兼收百科;以常见为主,强调实用;结合书证,重在溯源,是一部综合性、实用性极强的百科式大型工具书。
然而社会在不断发展,研究在不断深入,一部优秀的辞书必须要随着社会的需求不断修订。由于《辞源》规模宏大,编写者众多,涉及范围广博,编纂修订中一些词条释义、书证等方面存在疏误在所难免。笔者对《辞源》第三版中货殖类名物词条目罅漏研究胪列如下,仅作为修订之参考。
一、词条漏收
(一)【二虚】
增补词条:【二虛】指銀兩與錢幣。虛,相對民生所須實物而言。《元史•趙孟頫傳》:“古者以米、絹民生所須,謂之二實;銀、錢與二物相權,謂之二虛。”。
(二)【刀钱】
增补词条:【刀錢】泛指貨幣。《漢書•王莽傳中》:“夫劉之為字,卯金刀也,正月剛卯,金刀之利,皆不得行。博謀卿士,僉曰:天人同應,昭然著名,去剛卯莫以為佩,除刀錢勿以為利,承順天心,快百姓意。”清•吳偉業《海獅》詩:“回腸縈鎖甲,髕腳怨刀錢。”。
(三)【公币】
增补词条:【公幣】國家鑄造的貨幣。《管子•山國軌》:“然後調立環乘之幣,田軌之有餘於其人食者,謹置公幣焉。”馬非百新詮:“公幣,《山至數篇》作‘公錢’,指封建國家自行鑄造之貨幣,即賈誼所謂之‘法錢’(《漢書•食貨志》)。”。
(四)【文钱】
增补词条:【文錢】金屬鑄錢的代稱。因幣面鑄有文字,故名。三國魏•曹植《鞞舞歌•聖皇篇》:“文錢百億萬,采帛若煙雲。”。
(五)【正帑】
增补词条:【正帑】謂國庫中之錢財。清•惲敬《浙江分巡李公墓表》:“大府總督浙江、福建省,行部過浙江,所取州縣公使銀且二十萬,州縣力匱則盜正帑,應徵索。”。
(六)【正币】
增补词条:【正幣】指錢幣、帛、皮等正式交易之貨幣。《禮記•曲禮下》“野外軍中無摯”孔穎達疏:“若土地無正幣,則時物皆可也。”。
(七)【泉贝】
增补词条:【泉貝】“泉”與“貝”均為貨幣,故合稱泛指貨幣。《宋書•何尚之傳》:“夫泉貝之興,以估貨為本,事存交易,豈假數多。”唐•王勃《上劉右相書》:“是知發揮地利,農桑啟其業;振蕩天功,泉貝流其用。”。
(八)【泉金】
增补词条:【泉金】亦稱“泉貨”。指貨幣。《管子•輕重丁》:“故君謹守泉金之謝物,且為之舉。”唐•權德與《<翰苑集>序》:“壽春刺史張鎰,有名於時,一獲晤言,大加賞識。暨別,鎰以泉貨數萬為贐。”《金史•食貨志三》:“臣愚謂,宜權禁見錢,且計司以軍須為名,量民力徵斂,則泉貨流通,而物價平矣。”清•龔自珍《乙丙之際塾議第十六》:“畜泉貨,取其稍省負荷百物者之力,便懷袵而已,不挈萬事之柄。”。
(九)【泉货】
增补词条:【泉貨】即泉金。
(十)【用途】
增补词条:【用途】㈠亦稱“用腳”。“錢”的別稱。《下學集》卷中:“用途、用腳、青銅、青禿,以上皆錢異名也。”㈡應用的方面或範圍。郭沫若《洪波曲》第八章:“這三筆經費的用途,主要是出於我的主意,故我記得很清楚。”。
(十一)【金货】
增补词条:【金貨】泛指貨幣、錢財。《黃帝外記》:“範金為貨,製金為刀。”南朝•梁簡文帝《謝賜解講錢啟》:“磁石之火,金貨猥臻。”。
(十二)【金钱】
增补词条:【金錢】泛指貨幣、錢財。《史記•平準書》:“農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龜貝金錢刀布之幣興焉。”唐•羅隱《送沈先輩歸送上嘉禮》詩:“擬把金錢贈嘉禮,不堪棲屑困名場。”。
(十三)【邦布】
增补词条:【邦布】國家鑄造之錢幣。《周禮•天官•外府》:“掌邦布之從外府,是其邦布之人也。”《管子•輕重甲》:“若此則澤魚之正伯倍異日,則無屋粟邦布之籍。”。
(十四)【官板儿】
增补词条:【官板兒】省稱“板兒”,銅錢的俗稱。官家鑄錢,所用錢模稱“板”,故名。《兒女英雄傳》第四回:“想沾他一個官板兒的便宜也不行。”參閱明•董榖《碧里雜存•板兒》。
(十五)【使鬼兄】
增补词条:【使鬼兄】舊時指錢幣。晉•魯褒《錢神論》:“有錢可使鬼,而況人乎?”清•厲荃《事物異名錄》卷二十五:“使鬼兄:劉克莊詩:‘垂橐何须使鬼兄’。”。
(十六)【圜货】
增补词条:【圜貨】國家通行之錢幣。《魏書•食貨志》:“夏殷之制,九州貢金,以定五品。周仍其舊,太公立九府之法,於是圜貨始行,定銖兩之楷,齊桓循用,以霸諸侯。”。
(十七)【搭钱】
增补词条:【搭錢】明代銅錢的俗稱。明制,俸糧、賦稅皆銀、錢兼使,主行為銀,銅錢搭銀而用,故稱。《金瓶梅》第七回:“當初,有過世的老公在鋪子里,一日不算銀子,搭錢兩大簸籮。”參閱《明史•食貨志》。
(十八)【轻重】
增补词条:【輕重】古代錢幣之代稱。《史記•貨殖列傳》:“管子修之,設輕重九府。”張守節正義:“輕重,謂錢也。”《漢書•食貨志下》:“上挾銅積以御輕重,錢輕則以術斂之,錢重則以術散之,貨物必平。”。
(十九)【钱布】
增补词条:【錢布】泛指貨幣。《管子•山至數》:“故賦無錢布,府無藏財。”《韓非子•外儲說左上》:“如是羹且美,錢布且易云也。”。
(二十)【精銀響鈔】
增补词条:【精银響鈔】省稱“響鈔”。元、明發行紙幣稱“鈔”,故俗稱現銀、銅錢等硬幣為“響鈔”,合稱則亦泛指貨幣錢財。元•蕭德祥《殺狗勸夫》第一折:“莫不是姓孫的無分,卻將這精銀響鈔與了別人。”元•秦簡夫《東堂老》第一折:“夜夜朝朝,可甚的買賣歸來汗未消,出脫了些奇珍異寶,花費了些精銀響鈔。”明•賈仲明《對玉梳》第一折:“休再想不應親者強來親,則理會的說響鈔共精銀。”佚名《寨兒令•失題》:“包服內響鈔精銀;但行處十數個花街里做郎君,則由它胡子傳,柳隆卿。”。
(二十一)【響金白銀】
增补词条:【響金白银】本指金、銀,以“響”、“白”狀其聲色,引申為金銀錢財的代稱。《金瓶梅》第二十一回:“傻材料,你拿響金白銀包著他,你不去,可知他另接了別的漢子。”。
二、首条书证过迟及书证不足
(一)【俸米】(见于《辞源》第三版304页)
京官除俸银外,按等级所给的粮食。引清文献通考四二国用四俸饷:“(顺治)七年定王公俸米”,首条书证过迟,早期书证见于西晋陈寿着《三国志__吴志》卷四,“廞病卒,无子,妻寡居。诏在所月给俸米,赐钱四十万。”且《辞源》第三版中该词条仅有一条书证,为孤证,书证还见于:
宋朱熹著《朱子五经语类》卷六十五:“凡百官廪禄皆然,犹今官中给俸米。”。
明宋濂著《元史》卷二十:“庚寅,诏遣使问民疾苦,除本年内郡包银俸钞,免江南夏税十分之三,增给小吏俸米。”。
明柯尚迁撰《周礼全经释原》卷十二:“中下士与庶人在官皆有禄米,如今之俸米也。”。
(二)【俸满】(见于《辞源》第三版304页)
古称秩满。即官员在任满一定年限后,得按例升调。引清文献通考七七职官官制:“雍正元年,……嗣后翰林院满洲侍读、侍讲、谕德、洗马、国子监司业缺出,将各部俸满应升之人,补授一员。”参见“秩满”。首条书证迟滞,明《醒世姻缘传》中已有用例:“那吏部钦此钦遵,没等那通州知州俸满,推升了临洮府同知,将晁知县推了通州知州。”且《辞源》第三版中该词条仅有一条书证,为孤证,书证还见于:
《明史》:“及俸满营迁,避难求去,犯罪欲弥缝,失事希芘覆,输贿载道,为数不赀。”。
《清史稿》:“非历俸满者,未及年限者,革职留任或钱粮未完者,满官不射布靶、不谙清语者,均不得膺上考。”。
(三)【上清童子】(见于《辞源》第三版78页)
钱的别名。唐人传说贞观年间,岑文本在山亭避暑,有一“上清童子元宝”进见。交谈后,送出山亭,在墙下忽然不见。掘地,得古钱一枚,才明白上清童子是铜名,元宝是钱文。后来便把上清童子作为钱的别名。见唐郑远古博异志。
《辞源》第三版中该词条有且仅有一条书证,为孤证,书证还见于:
宋曾慥撰《类说》卷二十四:“不見文本,掘之一古墓中,惟得古錢二枚文本,乃悟上清童子銅名,元寳錢文也。外圓心方,錢之狀也。青衣銅衣也,五銖服亦錢文也。”。
(四)【货币】(见于《辞源》第三版3888页)
錢,交易的媒介物。後漢書光武紀下建武十六年:“初,王莽亂後,貨幣雜用布、帛、金、粟。是歲,始行五銖錢。”元馬端臨文獻通考自序:“先王以為衣食之具未足以周民用也,於是以適用之物作為貨幣以權之。”首条书证过迟,早期已有用例。
“货币”乃“货”与“币”之合称,后泛指商品交易媒介物。《周礼》中尚有货贡、币贡之分,货指珠贝,币指皮币。春秋、战国时,布帛、铜钱成为重要支付手段,“货”与“币”之区分渐次消失。在《管子》中即已出现“货币”的用例,即有《管子•山志數》:“國筴出於榖軌,國之筴,貨幣乘馬者也。”。
(五)【青铜】(见于《辞源》第三版4419页)
銅錫合金,呈青色。唐杜甫杜工部詩史補遺六古柏行:“孔明廟前有老柏,柯如青銅根如石。”古代用以鑄鏡,故亦稱鏡為青銅。唐羅隱甲乙集五傷華髪詩:“青銅不自見,只擬老他人。”也指銅錢。宋蘇軾東坡全集二七清遠舟中寄耘老詩:“今年玉粒賤如水,青銅欲買囊已虛。”。
在《辞源》第三版对“青铜”的释义中“铜钱”的这一义项书证迟滞,早期已有用例,且为孤证。在唐•杜甫《偪側行贈畢曜》:“速宜相就飲一斗,恰有青銅二百錢。”中已有用例。《下雪集》卷中:“用途、用腳、青銅、青鳧,以上皆錢異名也。”亦能作為其書證。
(六)【钱】(见于《辞源》第三版4201页)
在《辞源》第三版对“钱”的释义中的义项㈠与“钱”作为货币类名物词相一致:
貨幣。鑄金屬為之。古以農器錢為交易媒介。其後制幣,因仿其形為之,名曰泉。取泉水流行周遍之義。今見古泉有貨布字者,其形即古農器錢,戰國晚期始有圓周方孔形之錢。國語周下:“景王二十一年,將鑄大錢。”參閱宋洪遵泉志、無名氏錢幣考。
此义项书证过少,应增补几条书证以使之完备:
《史记•平準書》:“虞夏之幣……或錢,或布,或刀,或龜具。”。
《說文•金部》:“錢,銚也,古者田器。”。
宋•高承《事物紀原》卷十:“《管子》曰:湯七年旱,禹五年水,湯以莊山、禹以歷山之金,并鑄幣以救人困。至周太公立九府圜法,始名以錢。”。
《文獻通考•錢幣考》:“自太昊以來,則有錢矣,太昊氏、高陽氏謂之金,有熊氏、高辛氏謂之貨,陶唐氏謂之泉,商人、周人謂之布,齊人、莒人謂之刀。”。
(七)【钱币】(见于《辞源》第三版4202页)
謂金錢貨幣。漢書食貨志下:“縣官大空,而富商賈或滯財役貧,……黎民重困。於是天子與公卿議,更造錢幣以澹用。”文獻通考有錢幣考二卷。
书证不足,在《宋史•職官志》:“工部:掌天下城郭、宮室、舟車、器械、符印、錢幣、山澤、苑囿、河渠之政。”中亦有用例,且可參閱《宋史•食貨志下•錢幣》、《清朝通典•食貨•錢幣》。
(八)【鍰】(见于《辞源》第三版4212页)
在《辞源》第三版对“锾”的释义中的义项㈡与“锾”作为货币类名物词相一致:
錢幣。唐柳宗元柳先生集四二酬韶州裴曹長使君……二十韻詩:“聖理高懸象,爰書降罰鍰。”。
书证过少。应增补书证:《廣韻•平刪》:“鍰,錢也。”《兒女英雄傳》第十三回:“便是自認罰鍰,也得有個數目。”。
(九)【遼丁】(见于《辞源》第三版4062页)
遼制錢,背文有“丁”字,故稱。五代史平話周上:“郭威見說:謝長者看覷!但是小人身畔沒個遼丁,怎生敢說婚姻的話?”。
书证过少,应增补书证:元•朱庭玉《夜行船•悔悟》:“若是自家空藏瓶,梦撒遼丁,花姑不重女猱轻,任谁,见哽!”。
三、书证与释义不符
【七青八黄】
指钱财。元王实甫西厢记一本二折:“量着穷秀才人情则是纸半张,又没甚七青八黄。”明曹昭格古要论六金:“其色七青八黄,九紫十赤,以赤为足色金也。”。
第二条书证中“其色七青八黄”是说黄金含量不同则呈现的颜色不同,含金十成则呈赤色,其中“七青八黄”指的是黄金含量不同所呈现出来的两种状态,而并非释义中“钱财”的意思,此为书证与释义不符。
四、释义内容不精确、不完整
(一)【孔方兄】见于《辞源》第三版1057页
中国古代名物大典1509页,属货币类名物词。
词条释义内容不全,增补:孔方兄亦稱“孔方”、“家兄”。
(二)【古钱】见于《辞源》第三版631页
古代的錢幣。是歷史研究的重要參考資料。研究古錢的書有宋洪遵泉志,清劉喜海古泉苑、李佐賢鮑康正續古泉匯及乾隆官修錢譜等。
“古代的钱币”这一释义尚不精确,且此词条缺乏书证,增补书证如下:
《晉書》:“所校古法有七品:一曰姑洗玉律,二曰小吕玉律,三曰西京铜望臬,四曰金错望臬,五曰铜斛,六曰古钱,七曰建武铜尺。”。
《舊唐書•憲宗紀》:“黃河岸塌處得古錢三千三百,其形小,方孔,三足。”。
宋•梅堯臣詩題有《飲劉原父家原父懷二古錢勸酒其一齊之大刀長五寸其一王莽時金錯刀長二寸半》者。
元•吳萊《題毗陵承氏家藏古錢》詩:“古錢勿用幸久聚,古貨難買空精甄。”。
《明史•食貨志五》:“給事中黃承吳疏有銷古錢之語。”。
从以上书证看来,将“古钱”解释为年代久远之钱或泛指本朝代之前一切钱币较为精确,“古代”一词的限定太过模糊。
(三)【白水真人】见于《辞源》第三版2871页
漢劉秀(光武帝)生於南陽白水鄉,讖稱白水真人。唐李白李太白詩七南都行:“白水真人居,萬商羅鄽闤。”。
《辞源》第三版对“白水真人”的解释只讲到其一部分来源和含义。《后汉书•光武皇帝本纪》:“及王莽篡位,忌恶刘氏,以钱文有金刀,故改为货泉。或以货泉字文为‘白水真人’。”“货泉”是最常见的一种汉代钱币,它是王莽天凤元年(公元14年)第四次货币改制的产物。而刘秀生于南阳郡舂陵白水乡,起兵灭王莽于南阳白水。刘秀十分相信谶纬迷信,他即位后认真品味了“货泉”二字,泉拆读为白水,货的繁体字近似真人,合起来就是“白水真人”。刘秀就以此为“受命”之依据,认定是一种大好征兆。这也是刘秀不但不反对篡权外戚王莽兴铸的“货泉”,反而在即位之后继续使用王莽铸造发行的“货泉”达16年之久可能的原因之一。 因此渊源,“白水真人”也是钱的代称。《辞源》第三版里正是忽略了这一义项。应增补:東漢光武帝劉秀生於南陽白水鄉,及帝登位,因有讖曰“白水真人”,以為王莽“泉貨”拆開正即“白水真人”,故行用不廢。後世遂以代稱“錢幣”。參閱宋•葉廷珪《海錄碎事》卷十五,《格致鏡原》卷三十五(见于《辞源》第三版3888页【货泉】:古貨幣名。王莽天鳳元年,羅大小錢,改作貨布、貨泉。貨泉徑一寸,重五銖,文右曰“貨”,左曰“泉”,枚直一,與貨布二品並行。見漢書食貨志下。)。
以上便是笔者对《辞源》第三版中部分货殖类名物词条目的罅漏研究分析,希望能对新版《辞源》的修订提供参考和借鉴,并且为古籍阅读和古典文史工作研究提供意见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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