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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大学语文与文体教学(八)
【时间:2015/11/17 13:28:21 】 【来源:本站 】 【作者: 何二元】 【已经浏览2662 次】

附:抒情文体

    前面我们把天下文章一分为二,再按教学文体划分出实用类记叙文、实用类议论文、实用类说明文、艺术类记叙文、艺术类议论文、艺术类说明文等六种文体。这个划分解决了长期来语文教学中艺术文体和实用文体、教学文体和实际文体的矛盾,但是仍然隐含着一个严重问题,就是诗歌文体的归属。固然,诗歌也可以从教学角度划分出叙事诗(记叙)、哲理诗(议论)、科学诗(说明),但是仍有一大部分诗歌不能归入这三种诗歌类型,因为诗歌的本质特征是抒情(诗缘情)。现代语文学科形成“教学文体”之初,在记叙、议论、说明之外,是还有一种“抒情文体”的,所以曾经有四分、乃至五分(再加一种“描写”)之说,后来才归结于天下三分。下面我们来检视一下这个历史过程。

    清末民初的语文教学文体,尚未见到抒情一类,1905年出版的汤振常《修词学教科书》和龙伯纯《文字发凡》,都将文体分成记事文、叙事文、解释文、议论文四类。1913年来裕恂《汉文典》把文体归纳为叙记、议论、辞令三种;1914年傅斯年《怎样做白话文》把白话文分为形状文、记叙文、辨议文、解说文四类;1917年沈藻墀写信给钱玄同主张仿西文分法,将文章分为论文、描写、记述、辩论等类。

    据笔者所见资料,最早提出抒情文的是梁启超,不过用的是“情感文”一词。1922年梁启超《作文教学法》说:“文章可大别为三种。一,记载之文。二,论辩之文。三,情感之文。”  其后叶圣陶在1924年的《作文论》里也把文体分为叙述文、议论文、抒情文三类。 

    作为教育规程,“抒情”一体最早大概见于1929 年和1932年的《初级中学国文暂行课程标准》,其关于“教材排列的程序”均为:“第一学年偏重记叙文抒情文,第二学年偏重说明文抒情文,第三学年偏重议论文应用文”。1936年初级、高级中学国文课程标准,以及1940年的初级国文课程标准中也均有“抒情文”一体,并在后面加括号注明 “包括韵文”,妥善处理了诗歌在教学文体中的位置。1940年“修正高级中学国文课程标准”明确记叙文、说明文、抒情文、议论文四种文体,并详细规定:第一学年以记叙文为中心,占百分之六十,抒情文百分之十,说明文百分之十五,议论文百分之十五;第二学年以说明文为中心,占百分之六十,议论文百分之二十,记叙文百分之十,抒情文百分之十;第三学年以议论文为中心,占百分之四十,抒情文百分之二十,说明文百分之二十,记叙文百分之二十。
 
    教材中较早出现抒情文一体的则有:1923年中华书局出版的《初级国语读本》(沈星一编写),编辑大意说:本书内容,以记叙文、抒情文为主,参用议论文、说明文。  1932年上海神州国光社出版的《国文教科书》(孙俍工编),初中部分体制为“一年级以记叙各体为主而辅以文艺抒情,二年级以说明体为主而辅以文艺抒情文,三年级以议论体为主应用为辅。”1933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复兴中学国文教科书》(傅东华编)“编辑大意”说:“文体则第一年偏重记叙文抒情文,第二年偏重说明文抒情文,第三年偏重议论文应用文。”  这一年还有上海中华书局的《初中国文读本》(朱文叔等编),第一学年以记叙文和抒情文为主,第二学年以说明文和抒情文为主,第三学年以议论文和应用文为主。

    但是在其后整个四五十年代,几乎就不见了“抒情文”这一教学文体的踪影。再后来1963年的全日制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1978年全日制十年制学校中学语文教学大纲,1980年全日制十年制学校中学语文教学大纲,1986年全日制中学语文教学大纲,也都只剩下了一篇知识短文《记叙中的议论和抒情》。  个中原因并无人提起,追溯起来,似乎只有最早梁启超在提出“情感之文”之初,就已经预见了这一文体的淡出。他在《作文教学法》中说:

    文章可大别为三种。一,记载之文。二,论辩之文。三,情感之文。一篇之中,虽然有时或兼两种或兼三种,但总有所偏重,我们勉强如此分类,当无大差,作文教学法本来三种都应教都应学,但第三种情感之文,美术性含的格外多,算是专门文学家所当有事,中学学生以会作应用之文为最要,这一种不必人人皆学,……

    还有叶圣陶《作文论》“抒情”一节中说的:“抒情无非是叙述、议论” ,这也为以后取消“抒情”一体留下了伏笔。

    当然并不是说连文学阅读也不要,事实上无论是课程标准还是教材,都有诗歌、小说、戏剧这些文学体裁的地位的,所以这里要特别注意一点,就是所谓“教学文体”主要是一种“读写”教学系列,就是读读写写,以读带写,所以谈论教学文体的专著往往都是“作文法”之类。至于文学作品则以阅读欣赏为主,基本不要求学生写(创作)的。所以在读写系列中取消“抒情文”,并不等于取消阅读欣赏系列中的文学,而是文学不列入“教学文体”,而在“教学文体”以外另立门户。这个做法也影响到新中国语文教育,百年来的语文体系基本都是“教学文体”和文学并列,看起来不合逻辑,实际上体现的是读写教学和阅读欣赏教学这样两个不同系列。

    现在我们从母语高等教育的高度重新审视文体问题,认为即使大多数学生将来不搞文学创作,文学教育仍是很重要的。其重要性正如前文所说:母语教育是以实用文学习母语规范,以艺术文学习母语艺术,是规范与艺术的统一。也就是说,学习文学的意义不仅在于将来搞不搞文学创作,即使为了学好母语,提升母语质量,也必须要学习文学。这是一个超越了简单的读写区分的更高的母语教育的标准,正是从这个标准出发,我们把实用文和艺术文全部纳入“教学文体”,划分成实用类记叙文、实用类议论文、实用类说明文、艺术类记叙文、艺术类议论文、艺术类说明文等六种文体。现在的问题是诗歌一体无法在这一框架中找到位置,我们又没有必要为了诗歌专门再增加一种“抒情文体”,那样会导致其它文学体裁的位置都发生松动。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妨学学梁启超的办法,当年他是指出尚有“情感之文”一体,有兴趣者可以自己去看。《作文教学法》里的这一段话,是在“这一种不必人人皆学”后面,接下去说的:

    ……而且本讲义亦为时间所限,所以仅讲前两种为止。至于第三种的研究法,我上半年在清华学校曾有一篇颇长的讲义,名曰中国韵文里头所表现的情感,诸君若对于这方面有兴味,不妨拿来参考参考。

    《韵文里头所表现的情感》一文大家也许不太熟悉,但是只要提起梁实秋《记梁任公先生的一次演讲》这篇文章,就没有不知道的,文章所说的演讲用的正是这篇讲稿。所以,我们说学学梁启超的意思,也就是在实用文艺术文六种教学文体之外,不妨作为变通手法,再保留一种抒情的诗歌文体。如果愿意的话,大家也可以把这叫做“六加一”的文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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