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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达、雅”
【时间:2017/4/3 】 【来源:应用翻译研究网 2008-9-12 】 【作者: 不详】 【已经浏览2714 次】

    我国近代启蒙思想家、翻译家严复在其译论名著《天演论》中提出了“信、雅、达”说。作为翻译的原则(标准),它在我国翻译界一直居于主流地位,历时百年至今还没有其他原则可以取代它。

    虽然严复“信、达、雅”说对我国翻译事业一直发挥着主导作用,但是对其的批评、指责甚至否定的声音也不绝于耳。大体上,各家对于该理论的评价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肯定,并认为对当前的翻译工有仍有积极作用或指导意义。有人还进一步提出,应对“信达雅”说加以发展、充实、提高。如:郁达夫“我国翻译的标准,也就是翻译界的金科玉律,当然是严几道先生提出的‘信、达、雅’三个条件……这三个翻译标准,当然在现代也是一样可以通用”(《语及翻译》);叶君健“我觉得我国最早的一位态度非常严肃的翻译家严复对翻译工作所提出的标准,即‘信’、‘达’、‘雅’,仍不失为我们从事这种工作的人的一个较切合实际的标准。实际上,这应该也是世界各国从事翻译工作的人的一个准绳,有普遍意义,可以适用于任何文字的翻译。”(《关于文学作品翻译的一点体会》)

    实际上,这一类除了对这一理论作出肯定外,还强调了“信、达、雅”三者的不可分割性,也就是说认为翻译中,“信”是最基本的,但是“达”与“雅”也是必须的,三者浑然一体,缺一不可。

    第二类大体肯定或不否定,但认为宜修订或代之以新说。

    第三类否定。对于第三类评价,我们发现,大多数还是对“信”予以肯定、承认,然而对于“信、达、雅”整体持有异议,或是对“达”、“雅”提出修改甚至否定。实际上,这是否定了“信、达、雅”三者的不可分割性。可以从以下各家的言论中体现出来:

    伍光健:“信、达、雅”……这个标准,来自西方,并非严复所创[请参阅第四章泰特勒节小注],但我们对于洋人的话,也未可尽信。这三字分量并不相等,倒是‘信’或者说忠实于原文的内容和风格,似应奉为译事圭臬。至于译文是否达、雅,还必须先看原文是否达、雅,译者想达、想雅,而有些原文本身偏偏就不达、不雅,却硬要把它俩译出,岂非缘木求鱼。(伍蠡甫著《伍光建(1866—1943)的翻译——〈伍光建翻译遗稿〉前记》,1979年)

    唐人:“我认为翻译应该绝对地忠实(信)……你若是全盘而真实地‘信’了,把原作的思想感情,意思之最微妙的地方,连它的文字的风格、神韵都传达了出来,则不但‘顺’没有问题,就是所谓‘雅’(如果原作是‘雅’的话)也没有问题。‘信’、‘达’(顺)、‘雅’三字实在作到一个‘信’就都有了。(《翻译是艺术》,1950年)

    李芒:“严复的‘信、达、雅’,如拿来当作翻译的标准,是值得商榷的……一般地说,翻译的任务就是把一篇文学作品的内容和形式忠实地再现出来。如果以‘信’来要求这种再现,那是十分必要的……然而,‘达、雅’却是属于文学形式的范畴,必须以原作为依据;而不宜离开原作孤立地把它们当作翻译标准。”(《日本古典诗歌汉译问题》,1982年)

    陈西滢:“……达字也并不是必要的条件,要是‘达’字的意义是‘明白畅晓’的话。……许多象征派、表现派的作家,他们的作品的文字绝对不是‘明白畅晓’的。要是译者想在‘达’字上做功夫,达原文的不可达,结果也不至曲译不止也。”(《翻译论》,1929年)

    杨镇华:“雅固是多余的……达也是多余的……只须求信,达即在其中了。( 《翻译研究》,1935年)

    由以上可以看出,持反对意见的各家还是主张“信”的原则,对于“达”与“雅”主要的异议有两点:其一是,当原文不“达”、不“雅”时,译文中便没有“达”与“雅”存在的必要;其二,认为“达”与“雅”完全多余,只要保证“信”就足够。由此可见,“达”、“雅”是矛盾的焦点之一。

    在过去的研究当中,“信”和“雅”是受到关注最多的,而对“达”却探讨不多,而实际上,“达”却是引起人们对“信达雅”说争议的一个重要元素,所以值得引起关注。

    “达”的含义

    严复在《天演论·译例言》中提出了翻译“三难”,即“信、达、雅”,从此这一学说在我国文化界翻译界流传至今,无处不在,可以说直到现在还没有一种有关翻译的学说能够具有如此持久、广泛的影响力。然而,由于严复对于“信达雅”说的叙述十分简略,因此人们对这三个字作为翻译原则的理解颇有出入,见仁见智,各持一端,这一点从各种对该三字的翻译中可以体现。所见到的“信、达、雅”三字的英译尚有以下几种:

    Faithfulness, Comprehensibility, Elegance;
    Faithfulness, Intelligibility, Readability;
    Faithfulness, Expressiveness, Elegance;
    Fidelity, Intelligibility, Literary Polish.

    从以上翻译中可以看出,人们对于“信”的理解大体是趋于一致的,普遍上都翻作“faithfulness”,主要的差异体现在对“达”与“雅”的翻译上。翻译是建立在对原文的理解的基础上的,因此不同的翻译用词可以反映出对原文不同的理解。“雅”字的字义相对较少,而“达”字则具有更多的字义解释。事实上,严复开篇提出“译事三难:信、达、雅”之后,对于“信”,他没有进一步说明,而对“达”却进行了详细的阐发。在《<天演论> 译例言》里,有两处解释“达”的地方:

    今是书所言,本五十年来西人新得之学, 又为作者晚出之书。译文取明深意,故词句之间,时有所到附益,不斤斤于字比句次,而意义则不倍本文。题曰达旨, 不云笔译,取便发挥,实非正法。

    从这段文字来看,严复的“达旨”是指译文不拘泥于原文字句的排列次序,而着重在揭示原文的理论精髓,把原文的意义要旨传达出来。严复紧接着又另立一节专门阐释“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西文句中名物字,多随举随释,如中文之旁支,后乃遥接前文,足意成句。故西文句法,少者二三字,多者数十百言。假令仿此为译,则恐必不可通,而删削取径,又恐意义有漏。此字译者将全文神理,融会于心,则下笔抒词,自善互备。至原文词理本深,难于共喻,则当前后引衬,以显其意。凡此经营,皆以为达;为达即所以为信也。

    这段文字实际上指出了西文的句子结构的特点, 即“树型”结构,其说明修饰语就像众多的枝桠置于句中,使得句子多则数十、成百字。若机械地照原文译出必然使中文不通,因此译者先要将原文的精神实质融会贯通,而后下笔,才不会损害原意。这一段对“达”的解释实则与前述的“达旨”大同小异,都是不拘泥于原文的字句次序,把原文的要旨传达出来,让读者看懂即可。

    贾玉成,刘开亮在文章《美学视野中的信达雅》中从美学的角度谈了对“达”的理解。他们认为,“达”应该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所谓‘达’,根据佛家的说法,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曰所达,二曰能达。所达者,表意也,即所谓知识、思想或感情。能达者,言语也,即所谓口头或书面的实际表达。达的基本要求就是要实现所达和能达的统一,或者说口头或书面的表达应该和思想情感一样。根据这一理解,我们认为严复提出的‘达’其实符合美学的基本要求,即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如果说‘信’是实际翻译中对内容的要求;‘雅’是实际翻译中对形式的要求,那么,‘达’就是实际翻译中译者能动地贯穿二者的桥梁。‘达’虽然主要是指内容的上的达,但笔者认为,这内容上的达也必然是符合‘雅’的要求的达。如果译文不符合读者的价值认同,‘信’也就要打些折扣。”

    此外,贾玉成,刘开亮还在该文中提出,“达”的实现还应该在实际翻译操作中体现创造性。翻译是一项创造性的活动,这是对翻译的普遍认同。多少年来,翻译界对直译和意译争论不休。有人认为,译文应该是原文的复制,不可稍越雷池;而有人则认为,翻译应该体现读者对原文内容的见解。“我们认为这一争论的实质就是要不要在翻译中融入译者的创造。显然,要让译文为广大的受众接受,译者应该显示出独立解释文本的决心,只有这样,艺术创作才会真正显示出它应有的魅力,因为只有有个性的创作才是艺术的生命力所在。”“‘达’的实现固然要根据内容而确定,并且要最终符合目的语读者的审美要求,也就是要至少在‘雅’上做到符合目的语的规范,以便让读者能够在目的语环境中求得对‘信’和‘雅’的统一,但是,‘达’并不排斥在实际翻译操作中的创造性。创造性是所有艺术形式能最终赢得受众的基本条件。”

    对于“达”字的含义理解,其他各家也提出了各自不同的解读。

    沈苏儒:“达,就是通达、明达,就是把原文的内容(意义、信息、精神、风格等)在译文中很好地表达出来,使译文的读者能够充分理解原意。”

    李培恩:“‘达’者,文意明畅,无晦涩模棱之弊之谓也。”(《论翻译》,1953年)

    吴献书:“译文明白晓畅。”(《英文汉译的理论与实际》,1949年)

    卞之琳、叶水夫、袁可嘉:“‘达’就是译文畅达。”(《艺术性翻译问题和诗歌翻译问题》,1959年)

    外文出版社:“‘达’就是说这种民族语言的读者不费过多的思索和推敲能够看懂译文,正确地了解原意。”(《关于翻译工作的几个问题》,1962年);“达者通达流畅也,即译文要让读者看得懂,表达意思要完全。”

    马谷城:“‘信、达、雅’的要求,大体上也就相当于我们今天的‘正确、通顺、易懂’六字标准。”(《漫谈科技英语翻译——“信、达、雅”小议》,1980年)

    王佐良:“‘达’是指尽量使用他们(读者)所习见的表达方式。”(《严复的用心》,1981年)

    周煦良:“达就是使译文能使人看得懂。”(《翻译三论》,1982年)

    徐守平、徐守勤:“以‘辞达而已’作为译事楷模,就是要求译文须通顺流畅,能表达出原文的意思,但不能节外生枝,任意增添。此即‘达’的具体内容。”(《中国翻译,1994年第5期》)

    韩省之:“‘达’则是不受原文形式的制约,以求原意明显。”(《近代中国翻译先驱严复》,1997年)

    林语堂:“第一是忠实的标准,第二是通顺的标准,第三是美的标准。……忠实就是‘信’,通顺就是‘达’……”(《论翻译》,1933年)

    陈允福:“……但如果另赋予这三个词以新的含义,譬如说,把‘达’理解为我们所讲的‘通顺’,把‘信’和原文应有的‘雅’理解为我们所讲的‘忠实’。我觉得倒是可取的。”(《我对于翻译标准的看法》,1955年)

    至于“达旨”, 也有学者对其进行了专门的探讨,并普遍把它看成是严复在翻译时采取的具体方法和策略。王克非指出“由于特殊摄取的需要,严复不循翻译之正法,而采用他自称的‘达旨’。”(1996,51)

    他把这种“达旨”称为“译述”,并把其分为加、减、改、案四种。黄忠廉则把严复的“达旨”法看成是变译,他认为“《天演论》含有改译、译述、编译、甚至是综述(其中顺便介绍了其他学术思想) 、述评等成分,即是说《天演论》已不再是本义上所指的翻译了”。

    这样一来,很容易让人把“达”与“达旨”看成是两个不同范畴的概念:前者是就翻译标准而言,即通顺;而后者是就翻译方法而言,即意译。但如上述所言,两者实际上谈的是一回事。陈卫国,梁真惠认为,严复的“达”或“达旨“就是指采用符合译入语(这里指中文) 习惯的语言结构形式来传达原文的意义,它强调的是译文的易懂性,即读者对原文的理解,而非单纯是为了追求通顺。的确,把“达”理解成“通顺、畅达”会避免很多的争议,因为其作为翻译标准是无可厚非的,现代意义上的翻译标准之一便是“通顺”。而且严复的译文也做到了这一点,一个不了解底细的人读着那优美的桐城古文,谁会想到这是一部译作呢?

    但如果把“达”理解为“易懂性”则会招来众多的指责。梁启超就曾指出“但吾辈所犹有憾者,其文笔太务渊雅,刻意摹仿先秦文体,非多读古书之人,一幡殆难索解。”(转引自黄克武,2000 :73)

    瞿秋白在给鲁迅的信中这样说“严几道的翻译不用说了。他是‘译须信达雅,文必夏殷周’,其实,他是用一个‘雅’字打消了‘信’与‘达’,古文的文言怎么能够译得‘信’, 对于现在的将来的大众读者, 怎么能够‘达’!”(转引自罗新璋,1984 :266 - 67)

    但如果我们知道严复心目中的目标读者是当时晚清社会的精英阶层——士大夫们,也就不会指责他因为文字的“雅”而妨碍了“达”。的确,随着时代的变迁,白话文取代文言文成为一统天下的文字语言,严译对于当时读者的“达”已经不适应于今日的读者。但我们不应该苛求严复当时的选择, 正如胡适所言“当时自然不便用白话,若用的话,便没有人读了。八股式的文章更不适用。所以严复译书的文体,是当日不得已的办法;严复用古文译书,正如前清官僚戴着红顶子演说,很能抬高译书的身价,故能使当日的古文大家认为‘与晚周诸子相上下’。”(沈苏,1998:67)

    “达”与“信、雅”的关系:严复认为“信达雅”是一个互相密切联系、互相依存的整体,但三者之中又有相对的主次关系,即,总的来说,“信”是最主要的,但信而不达,等于不译,在这种情况下,“达”就成为主要的了“则达尚焉”)。“雅”是为“达”服务的。沈苏儒同样认为“认识‘信、达、雅’的整体性是很重要的,因为‘信、达、雅’作为一个整体是符合翻译的本质,从而具有科学价值的,尽管它还不是一种完整的、系统的理论。”关于“信、达、雅”的整体性,吴存民在《论“信达雅”的有机完整性——兼评译论中的一种错误倾向》一文中用“化学状态”来比喻。他说:“严氏‘信达雅‘三字说就本质而言,它是一个‘化学状态’下的‘信达雅’,绝不是一个‘物理状态’下的‘信达雅’……(如果是后者)其译文就必然不是顾‘信’而失‘达’‘雅’,就是顾‘达’‘雅’而失‘信’……(如果是前者)其译文就一定会是‘信’‘达’‘雅’兼有之。

    如上所述,很多人都把“达”理解成通顺、畅达的意思,陈卫国,梁真惠认为这是不够准确的。因为他们认为“这会使人联想到现代意义上的翻译标准——忠实与通顺,从而容易把‘信’与忠实、‘达’与通顺相对应起来。这样一来,就会把严复的‘信’与‘达’理解成两个不同、甚至是不能相容、相互矛盾的概念:‘信’专指意义、内容,而‘达’则是指文句、句式方面。”人们往往把下面这句话作为严译重形式而轻意义的罪证:译事三难:信、达、雅。求其信已大难矣,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尚焉。(严复1998: 26)综其译例言所述,严复似乎把“达”看得比“信”和“雅”都重要,至少也和“信”一样的重要。因为在他看来, “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甚至他的“雅”也有为“求达”的目的,严复指出“故信、达而外,求其尔雅。此不仅期以行远已耳,实则精理微言,用汉以前字法、句法,则为达易;用近世利俗文字,则求达难”。可见,求雅一是为了“行远”,二是为了“求达”。由此可见,严复在翻译时把“达”看得多么重要。但这并不能说他不看重“信”,实际上,“信”与“达”是统一的,正如严复自己所说:“为达即所以为信也”。由于中西语言文字的不同,若字对字翻译,势必造成译文晦涩难懂,而严复所做的只不过是采用中文的表达习惯来尽力传达出原文的意义,即“不斤斤于字比句次,而意义则不倍本文”。其实严复的“达旨”法主要都是些外在的修改,即词句之间的重新组织安排以及前后引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以显其义”,也就是为了求“信”于原文。正如王宏志所指出的“笼统地说‘达’是通顺的意思是不准确的。‘通顺’的着眼点在遣词用句方面,属文法、修辞等的问题,虽然有助于表达内容,但并不是内容本身。译者可以利用流畅的文笔,随意把任何内容通顺地写下来——林纾便是一个好例子,他的译文流畅可读,‘好语如珠’,但往往不顾、甚或是不知道原文的真正意思。这既不是信,也不符合严复对‘达’的要求。严复的‘达’,始终是以意义为本的。”(1999:82)

    关于“原文不达不雅,译文如何能够达雅“的问题

    有些评论说,原文“达、雅”,译文才能“达、雅”,原文如果不达不雅,译文也只能不达不雅,如果雅了,就不信了。如伍光建说:“信、达、雅”……这个标准,来自西方,并非严复所创[请参阅第四章泰特勒节小注],但我们对于洋人的话,也未可尽信。这三字分量并不相等,倒是‘信’或者说忠实于原文的内容和风格,似应奉为译事圭臬。至于译文是否达、雅,还必须先看原文是否达、雅,译者想达、想雅,而有些原文本身偏偏就不达、不雅,却硬要把它俩译出,岂非缘木求鱼。

    又如赵元任所说:

    严又陵先生尝论凡从事翻译的必求信、达、雅三者俱备才算尽翻译的能事。不过说起雅的要求来,虽然多数时候是个长处,可是如果原文不雅,译文也应该雅吗?……至于达的要求,多半时候是个长处……可是一个小说家描写各种人物在辞令上的个性的不同,要是一个译者把人人说的话都说的一样的流利通畅,那末达是达了,可是对于原意就“失信”了。所以话又说回头,还是得拿“信”作为翻译中的基本条件。
        
    然后对于以上一段引言,沈苏儒作出了这样的评价:“据刘靖之说,赵元任是全盘接受了‘信达雅’理论的,所以上述引文中赵的说法恐怕只能说是对‘达’、‘雅’的一种误解。”
        
    沈苏儒认为“不论对严说持何种态度,提出这个所谓‘原文不达不雅……’问题本身就是不必要的,因为这个个问题本来是不存在的。严复对他的‘三难’学说固然只作了极简要的说明,但他的本意还是很清楚的。‘达’是要求‘译者将全文神理,融会于心’然后‘下笔抒词’,‘至原文词理本深,难以共喻,则当前后引衬,以显其意。凡此经营,皆以为达。为达,即所以为信也。’很明显,‘达’就是使原文的内容在译文中尽可能充分地、明白地表述出来,所以‘为达即所以为信’。‘达’不是就译文谈译文,不是单纯要求译文通顺、流畅、易懂,是对应于原文内容而言的。所以,如果像陈西滢文中说的那样,原作是某些西方象征派、表现派作家的作品,文字晦涩,那末按照严复上面所说的意思,译文把它这种晦涩的意思恰如其分地表达出来就实现了‘达’的要求,而决不是要译文把晦涩的原文变成‘明白畅’(这事实上也不可能)。

    关于这个原文如果不“达”如何处理的问题,德国语言学家、哲学家洪堡(W.F.von Humboldt)这样说,“一篇译作不能、也不应该是一篇论说。当原作只是暗示或含义隐晦时,译者无权使译作变得自以为是地明晰起来。”托尔曼(Herbert C. Tolman)在《翻译的艺术》(Art of Translating,1901,美国波士顿)一书中也说,“由于翻译是再现原文的精神,我们既要忠实于原作者的优美之处,也要忠实于他的不足之处……如果说原文的意义是模糊不清的,那么,忠实的译文也就应该同样模糊不清。原文句中的省略部分,除非绝对需要,也不宜在译文中任意补充。”这两段话同上面所分析的严复“为达即所以为信”观点实质上是一致的。
    
    翻译实践中的 “达”

    从古今中外许多翻译家的经验、中外译学家及语言学家的研究来看,翻译实践的过程,一般包含三个阶段,即:对原文的理解和把握——在译文中的表达——使译文完美,也就是正确地理解,准确地变换,恰当地表述。其中第一阶段为理解阶段,第二、三阶段为表达阶段。很容易发现,严复的“信达雅”与其是若合符节的,“信达雅”说正是对翻译实践三阶段的指导原则。他说到的“信”,实际上就是说的理解阶段,因为只有深刻全面地理解了原文,才谈得上“求其信”;第二阶段则与“达”相对应,“雅”则是翻译的第三阶段:使译文美化。傅国强在《对“信、达、雅”说的再思考》一文中说,翻译过程由思维活动、语言活动和艺术再创造活动这三个不同层次的活动组成。“信”是对翻译的基础层次即思维层次的要求或标准。“达”是对翻译的语义层次(用通达的译入语来正确地传达原语思想内容)的要求或标准。“雅”是对翻译的审美层次(发挥语言的美学功能,作艺术再创造)的要求或标准。

    严复将“信”“达”看作互为条件,“信”固然是首要的,“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尚焉。”换句话说,理解了而不能表达或表达得不好,那么理解——对翻译来说——就是空的。

    在理解和表达两个阶段都有语言和文化差异所造成的困难。严复指出了这种情况:在文化上,原作“本五十年来新得之学”,同中国传统文化相去甚远;在语言上,西文语法句法与中国迥异,“假令仿此为译,则恐必不可通,而删削取径,有恐意义有漏。”如何克服这个困难?严氏的经验是:“此功能在译者将全文神理,融会于心,则下笔抒词,自善互备。至原文词理本深,难于共喻,则当前后引衬,以显其意。凡此经营皆以为达;为达即所以为信也。”在这里严氏把理解与表达两者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说得再简明不过了。
        
    “信达雅”是以最精炼的语言提出的对翻译实践三阶段的指导原则。原文是翻译之本,因此正确地、尽可能充分地理解原文所涵的意思、讯息、情感、风格等等,以使译文不背离原文,乃是翻译的首要任务。但是光有“信”并不能完成翻译。由于语言文化的差异,要用另一种含有不同文化因素的不同语言来表达原文的内涵并非易事。就此沈苏儒指出:

    两种语言、两种文化的矛盾……是不能用‘非此即彼’的办法来解决的。如果一切服从原文,译文背离了译入语的语言规则及文化背景,则将无法为其受众所理解,从而背离了翻译的交流目的。如果一切服从译文,则势必背离原文,同样背离了翻译的目的。因此,解决这个矛盾只能用沟通的办法,即使译文既合乎其语言规则及文化背景、为其受众所理解,而所表达的内容又完全来自原文,也就是严复说的“译文取明深倍本文。”他又指出,由于西文异于中文,照西文的字法句法,“仿此为译,则恐必不可通,而删削取径,有恐意义有漏。”正确的办法是“前后引衬,以显其意”。这就是“达”。“达”是为了解决原文和译文在语言及文化上的矛盾,以完成翻译的交流任务。在“信”的前提下,“达”转化成占主要的地位,所以严复说,“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尚焉。”“为达即所以为信也。”

    新的‘三一律’式标准  
   
    对于“信达雅“说,如前文所总结,大体有三类不同态度。其中第二类是大体肯定或不否定,但认为宜修订或代之以新说。近30年来,用得比较多的“新”的翻译原则(标准)是“正确(准确)、通顺、易懂”。

    沈苏儒认为“用‘通顺’来取代‘达’……在译学理论研究上更乏积极意义。凡写文章必须‘通顺’,这是尝试范围以内的事情,小学的作文课老师都会讲的。假使一篇译文不通顺怎么能古公诸于世?怎么能够说是完成了翻译的交流任务?用小学作文课老师的要求来作为我国译学界提出的标准,岂不是太自贬了吗?”

    沈还从理论意义上对反对“通顺”代“达”作出了论述,他的理由在于“前者只是对译文文字的基本要求,并不能揭示上文已提到的翻译中的基本矛盾。”他还指出:“令人遗憾的是,不少人未能明辨于此,而是把‘达’与‘通顺’‘流畅’等同起来。‘达’不是脱离开‘信’而只讲译文的通顺、流畅,‘达’是达原意,也就是说,译文要很好地传达原作的意思,使之为受众所了解……”

    这样看来“达”所反映出的翻译本质,其科学性是“通顺”所不能企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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