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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华:文体分类的困惑
【时间:2012/3/28 】 【来源:湖北教育学院学报 2003年1月 】 【作者: 衡阳师范学院中文系 王春华】 【已经浏览6034 次】

    摘要:孔子整理古籍,编纂五经,首开文体分类之先河;刘勰《文心雕龙》集文体研究之大成。但中国古代仍未建立起“乘一总万,举要沉繁”的文体分类系统。到了现代,将文体分为文学之文和实用之文,存在分类标准不统一的逻辑问题;实用文又分为记叙、描写、议论、说明、抒情、应用等文类,标准也不统一,且与实际运用的具体文章脱节,更造成了理论上的混乱和实践上的危害。总之,科学的文体分类系统尚未建立起来。
    关键词:文体;分类;分类标准;困惑

    自从有了文字,人类积存下来的文牍书籍已浩如烟海。面对这浩瀚的文海,人们仍然不免困惑兴叹,因为至今还没有建立起一个科学的文体分类系统来认识它,把握它,近年,语文教育界流行一种“淡化文体”的观点,便是这种困惑无奈心态的集中表现。

    中国古代致力于文体探索的学者不少。早在春秋时期,孔子整理古籍,编纂五经,就带有明显的按体裁归类的意识。南朝刘勰看到了这一点,他指出:“故论说辞序,则易统其首;诏策章奏,则书发其源;赋颂歌赞,则诗立其本;铭诔箴祝,则礼总其端;纪传铭檄,则春秋为根。”刘腮的《文心雕龙》,可以说是我国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文体研究的巨著。它不仅中肯评价了孔子勘定文体之首功,而且全面总结了自古以来文体演变、发展的情况,深入探讨了骚、诗、乐府、赋、颂赞、祝盟、铭箴 ,诔碑、哀吊、杂文、谐隐、史传、诸子、论说、诏策、檄移、封禅、章表、奏启、议对、书记等三十多种文体的特点及代表作家的创作成就。刘勰无疑是我国历史上文体研究集大成者。与他同时代的梁太子萧统编纂《昭明文选》选录了七百多篇典范诗文,也分为大致相近的三十多个类别。此后各代学者研究文体大都以刘、萧为基础,只是划分有粗细不同,文类有多少之别。明代吴讷的《文章辨体》分了五十多类,徐师曾的《文体明辩》分了一百二十多类,清代桐城派姚鼎所编《古文辞类纂》归结为十三类。综观我国古代的文体研究,大多停留于对古代出现过的文类体裁进行区分和辨析,而没有进一步概括出“乘一总万,举要治繁”的文类系统。六朝时,有人曾试图将文体分为“有韵为文,无韵为笔”的两个大类。对此,刘勰在《文心雕龙·总术篇》中指出过其中所隐含的矛盾。②此后,“文笔之争”历时一千多年,而无定论。至清代阮元将“有韵为文”的韵,由押脚之韵延伸到非押脚韵的平仄、奇偶、沈思、翰藻等等,这就使“文”、“笔”之间的区分最终归于消失而无实际意义。总之,文体的系统在中国古代并未建立起来。

    到了现代,随着新文化运动的兴起,一批知识界、思想界的先行者如陈独秀、胡适、钱玄同、刘半农等人都思考过文体问题。陈独秀提出:“鄙意凡百文字之共名,皆谓之文,文之大别有二:一曰应用之文,一曰文学之文,刘君(半农)以诗歌戏曲小说等列入文学范围,是即余所谓文学之文也;以评论文告书记信札等列入应用范围,是余之所谓应用之文也。”③将文体区分为这样两大分野的观点,在当时和后来得到了普遍的认可,只是名称略有不同:有人称为“实用文”和“美术文”,有人称为“一般文章”和“文学作品”。近年杨宗主编的《中国实用文体大全》采用“实用文章”和“文学之文”④;孙乃沅编写的《干部写作讲义》则采用“应用文章”和“文学作品”。⑤可见这种划分已成为一种共识。但是,这种划分并不是没有问题的。刘半农在《我之文学改良观》一文中对陈独秀的“文学之文”与“应用之文”两个名称的对应提出了质疑,认为“文学之文”也能应用,“应用之文”也有文学。⑥这已不再是名称之争,而是涉及到一个更本质的问题,即划分的标准问题。陈独秀等人的划分实际采用了两个不同的标准:“应用之文”、“实用之文”以社会功能为标准,“文学之文”、“美术文”则以文学性为标准。这样,显然违背了一次划分必须采用同一标准的逻辑规则。以文学性作为文体分类标准也是有问题的。人们在写作应用文章的时候,为了提高表达效果而易于为人接受,有时需要调动文学手段,而使应用文章具有浓厚的文学色彩和欣赏价值;这种文章在应用之后,往往纳入了文学范畴。南朝萧统以“文采”、“翰藻”等文学特征编纂《文选》时,只能把过于“繁博”的经、子、史排除在外,其他诗文则兼收并蓄,完全打破了“文学之文”的界限。“文学”,作为具有文学性作品的总称已被普遍使用,但是这个名称历来与“文”、“文章”两个名称互相混用,并未明确分家。现代的文学理论著作、文学史著作在探讨“文学”时,也并不只限于诗歌、散文、戏剧、小说等特定的文学作品,而是大包大揽,囊括了所有具有文学价值的诗、文。所以,“文学”这个已被人们习用的概念,作为科学文体系统的分类概念并不合适,正如“家禽”、“家畜”、“庄稼”不能作为生物学中物种系统的分类概念一样。

    对于陈独秀等人所说的“应用之文”或“实用之文”、“一般文章”,现在通行以表达方式为标准进一步分为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应用文四类,有人主张再追加描写文、抒情文共为六类。这种分类已成为现在选编语文教材的依据而居统治地位。但是,我们不能不指出,这种分类正是造成现代文体混乱和困扰的最大根源。且不说应用文夹在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中间存在标准不一的问题,就是叙述、描写、议论、说明、抒情等表达方式能不能成为文体分类的标准也是个大问题。我们知道,表达方式与语汇、语法、修辞一样是人们表情达意的基本手段,为各类文体的写作共同使用,无法构成区分各类文体的本质特征。人们常常把“叙述、描写、议论、抒情结合使用”作为对文章评价的专门用语,就是证明。更重要的是,这种以非本质特征划分出来的文体类别与社会实际使用的具体文章完全脱节。例如,记叙文是什么?人们就无法确定哪些具体的文章与它对应挂勾。按其分类标准,你可以说借据、合同、消息、通讯、叙事性散文,报告文学、杂文、叙事性诗歌、小说、戏剧等等都属于记叙文;同时,你也可以说,世界上没有独立存在的记叙文,选入教材的那些叙事、记人、写景的所谓记叙文,从片断上说有记叙的因素,从全文来说实际大都归属于散文、小说等文体。学校的学生,从小学、中学直到大学,年年学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读到大学毕业还写不好一封求职信。现行文体分类的混乱所造成的理论上的困惑和实践上的危害是不庸忽视的。以“淡化文体”的办法来回避问题,是容易的,但却不能最终解决社会对文体需要的实际问题。


    ①②刘勰.文心雕龙.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21,655
    ③④⑥杨宗,聂嘉恩.中国实用文体大全.上海文化出版社,1997:5,6
    ⑤孙乃沅.干部写作讲义.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

    责任编辑:彭雷生

    作者简介:王春华(1950一),男,衡阳师范学院中文系,副教授。主要从事形式逻辑、语文教学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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