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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极修辞谈片(何二元)
【时间:2008/9/28 】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3年 】 【作者: 何二元】 【已经浏览11637 次】

    摘要  本文从多个不同角度研究消极修辞,故曰“谈片”。而“片”与“片”之间又有内在的联系,1-3片概说消极修辞及关于消极修辞争论的缘起,4-7片借用结构主义语言学理论来讨论消极修辞、积极修辞、语法和逻辑的关系,8-10片从文学语境到实用文语境讨论了消极修辞的适用范畴,最后一片提出对“消极修辞”重新命名的必要。

    关键词  消极修辞  积极修辞  语法  逻辑  结构主义

1.消极修辞的提出

    消极修辞本为修辞学必有之义,古人曰“修辞立其诚”——“诚”者,即“消极”之意。

    及至现代,将修辞明白分为积极与消极,则始于龙伯纯的《文字发凡》(1905),他引进日本岛村泷太郎《新美辞学》观点,将词藻分为语彩和想彩两大类,再各分为消极与积极两个部分。其后渐成惯例,如云六《国语修辞法述概》(1921)一文,把文章中“平叙的”称为“消极的修辞现象”,“修饰的”称为“积极的修辞现象”。王易《修辞学》(1926)认为具有积极修辞现象之文是为“修饰文”,而 “修辞现象中之消极者”为“平叙文”。至陈望道《修辞学发凡》(1932)正式提出消极修辞与积极修辞“两大分野”,认为这能够“包括一切修辞现象”。而且陈望道在此书前已有单篇论文的探讨,故一般认为是陈望道最先在国内采用消极修辞这一术语。

    新中国成立后,对消极修辞的重视一度有所加强,如周振甫《通俗修辞讲话》(1956)认为消极修辞对于维护语言的纯洁和健康,对于语言规范化都有重大的作用。但以后便渐趋冷落,仅有不多著作仍坚持这方面探讨,如华中师范学院中文系汉语教研组编写的《汉语初稿》(1960),阐述了消极修辞与积极修辞的关系,认为“消极修辞讨论的主要问题是用词、造句、篇章结构的基本原则,积极修辞讨论的主要问题则是修辞格的运用。”吴士文《修辞格论析》(1987),提出“辞规”“辞风”作为消极修辞内容,以与积极修辞的“辞格”“辞趣”相对应。姚殿芳、潘兆明的《实用汉语修辞》(1987),认为消极修辞是积极修辞的基础和土壤,一个人的语言修养的高下,首先取决于消极修辞的水平,据作者自述该书五分之四的篇幅都是讨论消极修辞的。

2.消极修辞招致批评

    然而自消极修辞提出之日起,便不断招致批评,早有徐懋庸的撰文,认为消极修辞应在修辞学的范围之外,他说:“严格地说来,消极修辞,可以不放在修辞法的范围里面来讨论,因为消极修辞,只有几项标准可说,并无积极的方法;况且消极修辞的标准,主要的只是不背文法和逻辑,但文法和逻辑的研究,可不是‘修辞法’的范围之内的事”。近至80年代,又有人对陈望道的“两大分野”说提出质疑,季世昌、费枝美在《现代汉语修辞研究的几个问题》(1981)一文中认为把修辞分为消极修辞与积极修辞是不科学的,所有的修辞活动都是积极的。消极修辞仅仅是说话和作文所要达到的起码标准。消极修辞从内容上看,把词汇学、语法学、语音学甚至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混在一起,没有修辞学的独特的角度与内容,所以消极修辞不应属于修辞学研究的范围。谭永祥在《“修辞的两大分野”献疑》和《消极修辞的专著在哪里?》(1987)等文中,认为“两大分野”的划分存在着无法克服的内外矛盾,其外部矛盾是消极修辞跟语法、逻辑、词汇等方面的界限不清;其内部矛盾是消极修辞与积极修辞这两个同一属概念下的种概念具有一种不相容的关系,它们的内涵是互相否定的。因此消极修辞是一个没有任何内容的空壳,既没有自己的研究对象,也没有区别于语法、词汇、逻辑的独特术语,因此消极修辞可以取消。谭的这一思想又在《汉语修辞美学》(1992)一书中进一步强化,他说:“所谓的消极修辞从一开始就在同语法、词汇、逻辑三家争地盘,或者说从它们三家的‘大锅饭’里分一瓢羹。……难怪修辞的著作出了许许多多,却始终看不到一本真正的而不是杂七杂八的消极修辞专著。”

3. 修辞混充文法的时期

    消极修辞招致这些批评不是没有原因的,中国现代修辞学理论是从西方(通过日本)引进的,同时引进的还有语法学、逻辑学等,这就使中国的修辞学一开始就面临一个艰巨任务:如何与语法学、逻辑学(有时还有文章学)划清界限?当年陈望道先生《修辞学发凡》中就已指出:“从《马氏文通》出版以后,便有一些学术界限不清的人,从故纸堆里去搬出以前那些修辞古说来附和或混充文法,成了一个拿修辞论的材料混充文法的时期。”事实上,这种混淆一直延续到当代,新中国第一部这方面的著作,便叫做《语法修辞讲话》(吕叔湘、朱德熙著),著者在引言中解释说:“最初打算只讲语法。后来感觉目前写作中的许多问题都是修辞上的问题,决定在语法之后附带讲点修辞。等到安排材料的时候,又发现这样一个次序,先后难易之间不很妥当,才决定把这两部分参合起来……”。

    但同时也有不少学者在做艰苦的区分工作,与《修辞学发凡》同一年出版的《实用国文修辞学》(金兆梓著)便较早开始这一尝试,指出:“文法者,言语律也;逻辑者,思想律也;发诸心,出乎口,何如斯为当,文法逻辑之事也;修辞学则不惟其当,必使吾之言说何如斯可以晓人而动人,使读者极易领会吾之思想感情与想象,然后修辞之能事始毕。”这一界说基本成为学界共识,延至当代,最终形成这样的表述:“语法管的是‘通不通’,逻辑管的是‘对不对’,修辞管的是‘好不好’。”

4.消极修辞的学科地位

    但是,上述辨析并没有给消极修辞留出位置,这就仍授人以否定消极修辞的话柄。当人们拿修辞与语法、逻辑比较时,事实上忽视了消极修辞的存在;当人们拿消极修辞与积极修辞比较时,又往往忽视了消极修辞与语法、逻辑的区别。如《修辞学发凡》区分积极修辞消极修辞时说,“消极修辞是抽象的,概念的”,“而积极的修辞,却是具体的,体验的”。可是没有进一步追问:“抽象的”“概念的”消极修辞如何与同是“抽象的”“概念的”语法逻辑区别?而“语法管的是‘通不通’,逻辑管的是‘对不对’,修辞管的是‘好不好’”的说法,也很容易使修辞等同于积极修辞。要走出这一困境,必须展开对语法、逻辑、积极修辞、消极修辞这四者的共时性辨析,我以为需要引进新的语言学理论——即西方结构主义语言学。

    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一个重要的理论是区分“语言”(langue)与“言语”(parole),语言是使用同一母语的人都能明白,都必须遵从的符号系统,言语则是每一个人具体使用的词句。语言是规范,言语是操作,将这一理论发挥一下,正好对应了语法和修辞的范畴。可以说,语法、逻辑、修辞并非一种平面的三角形关系,而是更为复杂的多层次系统:逻辑是研究思维的,思维由语言来表达,语言又分为“语言”和“言语”,研究语言规则的是语法,研究言语操作的才是修辞。操作又有不同境界,用个老套的比喻,语法是锁链,修辞是戴着锁链跳舞,那跳得中规中矩的是消极修辞,跳得漂亮刺激的是积极修辞,不但漂亮还有个性,便是言语风格。言语风格已是文章学范畴。其间关系,可图示如下:

5.“树”的比喻

    索绪尔在区分了语言和言语之后,又系统地提出了划分语言“共时性”(Synchrony)与“历时性”(diachrony)的原则。共时语言学要排除时间的干扰,它只描写语言的静止状态,研究组成语言系统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历时语言学是在时间流程中去研究,它只研究语言各个要素的变化,而这种变化只能在语言系统以外去研究。至于这两种研究的关系,索绪尔用了一个形象的比喻:“共时和历时是有独立性的又是互相依赖的,这好比把树干加以横切和纵切后所看到的情景一样,它们是一个依赖于另一个的;纵的切口表明植物构成的纤维本身,而横的切口是纤维组织的个别的平面”。

    在这个比喻里我们又一次看到了语法与修辞的关系:语法表示组成语言系统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修辞表示各要素的变化,这种变化只能在语言系统以外去研究,这就是语法与修辞不能彼此替代的原因。我想通过下面这些图把这个比喻再引申一下:横的切口表示语言法则(图b),纵的切口表示言语修辞(图c),它们共同组成一棵完整的树(图a,逻辑当在泥土以下)。b和c都是通的,b是一种同心圆的通,c是一种平行纵向的通。有时这种平行纵向会被局部改变,比如长出一对枝桠(图e),于是我们看到了对偶;枝桠逐层生长(图f),于是我们看到了排比;有时枝桠脱落,疤痕酷似人的眼睛(图d),于是我们看到了拟人……。但是不管千变万化,基础都是树的纵向纤维——这就是消极修辞的意义。

6.消极修辞也管“通不通”

    以前说语法管的是“通不通”,修辞管的是“好不好”,其实修辞的“好不好”也应该包含着“通不通”的,这就是消极修辞的任务。消极修辞是积极修辞的基础,讲修辞就是首先要把话说通,然后才可以去追求超常发挥。我国修辞学界前贤为何会觉得修辞和语法很难分开来讲?就是因为讲修辞不能不讲“通”,而他们却误以为“通”只是语法的专利。殊不知此“通”非彼“通”,用索绪尔的话说,就是要“绝对区分这两方面”。

    对此陈望道先生已有觉察,1924年7月,他在《修辞学在中国之使命》一文中就说,修辞从“消极的说,是要去掉不好;积极的说,是要表现出好来。我们消极地能对于事理、论理、文字、文法四条件上留心,则结果为‘通’。再能积极地对心理、声音两条件上用意,则结果为‘工’。”又说:“修辞学底任务,就消极方面说,就是要使不至于不通;就积极方面说,就是要使成为工。”

    日后他又从修辞史的角度进一步说:“关于消极修辞和积极修辞,我们的古人早已注意到,只是没有起这个名称罢了。古代有清真和墨卷两派。墨卷派讲究运用华丽的辞藻,也称华丽派。清真派大半讲究文章清通,也就是提倡消极修辞。我把消极修辞看得很重,称之为修辞的基础,教学生时也鼓励他们注意这一方面。不学习清通的方法,也很难运用好华丽的技巧。讲华丽不是故作新奇,而是文章的气势所至、自然而然到来的‘神来之笔’。辞格不能硬用,要适合题旨情境。要在某一题旨情境下,觉得非用这一辞格不可的才用。一些年来,谈修辞的人往往只讲辞格,没有为学修辞的设想。其实在平时的语言运用中,还是消极修辞所占的比例大,讲修辞,首先要去掉‘不通’。”

    当然,陈望道还讲过消极修辞以“明白”为止境,同时也还提出过消极修辞的另一些标准,但那都是由“通”而引申开来的——树络既通,则进一步观察,更可有清晰、疏密、质朴等等品质,至于“修辞立其诚”的“诚”,则已由消极修辞为起点而打通了更高层次的境界——文风。

7.逻辑、语法、修辞都要“通”

    不仅语法要讲“通”,修辞要讲“通”,逻辑也要讲“通”。区别在于逻辑讲思维过程的“通不通”,语法讲语言规范的“通不通”,消极修辞讲言语操作过程的“通不通”。这就把逻辑、语法、修辞三者全打通了。好比一棵树,从根系到树干到枝叶都是通的,这才是一棵活树。当然这三种“通”各司其职,有所不同。比如“吃馆子”和“吃宾馆”,从逻辑上都讲不通,而从语法上讲动词带名词性宾语都是通的,但事实上我们知道前者是通的,后者是不通的,为什么呢?以前我们习惯说某某词与某某词能够搭配,某某词与某某词不能够搭配——这显然超越了语法的范畴,语法只应规定语言法则,比如动词可以和名词构成动宾结构,动词不可以和形容词构成动宾结构等等,至于同一词类中的哪个可用哪个不可用,这是具体操作中的问题,应该交给修辞去管,这主要是消极修辞的范围。当然“吃馆子”也是一种积极修辞,即借代,用馆子代替馆子里做出来的饭菜,但是宾馆里也管饭的,为什么“吃宾馆”就不通呢?这就是约定俗成,约定俗成是言语操作过程的产物。以前我们把约定俗成当成语法讲,这实在是语法侵犯了消极修辞的领地,所以所谓消极修辞是从语法逻辑中“分一瓢羹”的说法,是错判了官司。再比如“严禁携带易燃品、易爆品、危险品”,三个名词并列做宾语,语法上是通的,但是“易燃品、易爆品”是种概念,和属概念“危险品”并列,在逻辑上便不通。合乎逻辑的说法应该是“严禁携带危险品——尤其是危险品中的易燃品和易爆品”。然而作为一条标语,显然不够简洁,对于行色匆匆的旅客,不能一目了然。这就要靠修辞来补救变通,它把 “易燃品、易爆品”特别强调出来,摆到与“危险品”并列的位置,既简洁又能引起人们特别的重视,于是被车站普遍采用,约定俗成了。“强调”不是一种修辞格,“约定俗成”也不是一种修辞格,它们都属消极修辞。

8.“通”与“不隔”

    王国维《人间词话》提出著名的“不隔”说,“不隔”也就是“通”,从其所举例看,主要是消极修辞的“通”。

    “问隔与不隔之别,曰,陶、谢之诗不隔,延年则稍隔矣;东坡之诗不隔,山谷则稍隔矣。‘池塘生春草’,‘空梁落燕泥’等二句,妙处唯在不隔。词亦如是。即以一人一词论:如欧阳公《少年游》咏春草上半阕云,‘阑干十二独凭春,晴碧远连云,二月三月,千里万里,行色苦愁人’,语语都在目前,便是不隔。至云,‘谢家池上,江淹浦畔’,则隔矣。……” (第四十则)

    “‘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写情如此,方为不隔。‘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写景如此,方为不隔。” (第四十一则)
    至于怎样才能做到“不隔”?静安先生开出方子曰:忌用替代字,忌用典,忌用生僻字。比如“月”不必说成“桂华”,“桃”不必说成“红雨”、“刘郎”,“柳”不必说成“章台”、“霸岸”。一个人骑马楼前过,不必说成“小楼连苑横空,下窥绣毂雕鞍骤”。

    忌用替代字,忌用典,忌用生僻字,这些当然不是逻辑的规定,不是语法的规定,也不是积极修辞的规定,只能是消极修辞的规定。

    这实在是道出了消极修辞的一个重要功能,即制约积极修辞,使不流于浮华,影响信息的正常传递。这使我想起吴士文的“辞规”说,他针对积极修辞的“辞格”,提出消极修辞应该讲“辞规”。“辞规”就是对“辞格”的制约,不使其过于“超常”而至不“通”。这实际上开拓了消极修辞的研究领域。

9.消极修辞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实用文

    消极修辞固可用于对积极修辞的挚肘,而尤有其独立的价值。按积极修辞又可称文学修辞,那么合乎逻辑的推论,消极修辞的用武之地便应该在实用文。可惜自修辞划分为积极消极之日起,就未能限定消极修辞的这一语境。当年陈望道先生《修辞学发凡》讲消极修辞,例子便多取自文学,如《三侠五义》、八大家散文、裴多菲诗歌、《儒林外史》等等。“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陈先生从消极修辞着眼,以为两个“千里马”意思不同,容易引起误解。其实这正是韩愈巧用积极修辞之处。再如“有犬卧通衢,逸马蹄而死之”和“逸马杀犬于道”等不同说法,陈先生以为只是宾主不同,所以难分工拙。其实此例语境大可研究:假如赋诗作文,“有犬卧通衢,逸马蹄而死之”应该较好(也许再加一字,说“有犬卧于通衢,逸马蹄而死之”则更好),但是欧阳修着眼的是“修史”,犬马之事,何劳史笔殷勤,一定要说,也以一笔带过为宜。但假如是断案呢(亚里士多德所谓“修辞”,本是一种诉讼术)?“犬”何以卧通衢?“逸马”如何杀犬?欧阳修的说法难免缺失诸多要件。这本来是一个很典型的消极修辞范例,只因忽略了语境研究,最终只能泛泛地说“意思有轻重,文辞有宾主”,无有什么“工拙之别”。

    实用文体是文学以外的另一种言语系统,它与文学语体的区别,不在于语法,而在于修辞(当然还有思维角度的形象与逻辑之分)。许多实用文体教材,讲语言特色或语体特色时,实际都是在讲消极修辞,只是撰著者往往没有领悟这一点,而使用了别的术语。

    所以要想产生消极修辞的专著,就一定要从研究实用文体的语言入手,而将文学语体只作为一个参照物。

10.实用语体消极修辞一例

    知识经济时代,文学不再一枝独秀,各类实用语体异军突起,消极修辞的意义变得空前重要。以下分析广告一种。

    据报载,英国的房产广告素以其浪漫的情调、绚烂的文采而受人们的青睐,甚至被视为一种别具一格的文学样式,以至1968年政府制定“商品广告法”时,为照顾其文学色彩而免于限制。不想,精明的房产商们却乘机大钻法律的空子,他们极尽夸张、虚构之能事,大做假大空的广告,结果弄得顾客怨声载道,官方也不得不重新绳之以法。

    为杜绝这种浮夸的宣传,英国政府颁布了一条制裁法,规定凡在房产宣传上有欺骗、夸张或隐瞒弊端的行为,均属犯法。违法者轻则罚款5000镑,重则吊销营业执照。该法令共有30条细则,其中包括不准使用“宽敞”、“一箭之遥”等抽象含糊的词,要求以具体的数字描述。这个要求使房产商们颇为头痛,现在他们不得不避免使用形容词,否则就会陷入“不法”之地。譬如,你不能用“安静”一词,因为人们会问,到底怎么个安静法?是一分贝呢,还是10分贝?至于“交通方便”之类的词就更不好解释了。看来,日后英国房产广告只能是干巴巴的条文了。

    不准使用“宽敞”、“一箭之遥”等抽象含糊的词,而要求以具体的数字描述;不能用“安静”一词,而必须说明是一分贝呢,还是10分贝?这些当然不是积极修辞,而是消极修辞。推而广之,公文语体、经济语体、新闻语体、法律语体等等,都应有专门的消极修辞标准,这将是21世纪修辞学的重要研究课题。

11.“消极”二字须商榷

    消极修辞的不发达,除了与语法逻辑混淆,除了没能明确自己的研究对象等原因外,还有重要的一点,即“消极”一词的命名。孔子说“名不正则言不顺”,消极修辞的“消极”二字,实在招致太多不必要的误解。按现代汉语词典“消极”条,只有两个意义:①否定的;反面的;阻碍发展的;②不求进取的;消沉。这就使国人从潜意识里就反感了这一研究。最近在网络上大行其道的一篇文章,批评港台的“无厘头”话语,说:“从修辞学角度看,‘无厘头’基本上是借助于所谓‘消极修辞’的手段,扰乱正常的话语秩序,造成常规思维的混乱。”其所列“无厘头”10法为:

    ⑴ 关公战秦琼法,将两个毫不相干的人物和事件生拉硬拽到一起;
    ⑵ 张冠李戴法,故意弄错一些基本常识,或者将常识曲解、误解;
    ⑶  指鹿为马法,故意颠倒通常意义上的正确结论,将通常意义上的谬误当作真理来宣传;
    ⑷  含沙射影法,大量使用暗讽、反讽等手段,具有明显的攻击性;
    ⑸  缠夹不清法,故意在一些常识性问题上纠缠不休,将本来已经一目了然的问题搅得一团糟,而且故意大发罗里罗嗦、不着边际的长篇大论,使对手不胜其烦;
    ⑹  鱼目混珠法,在一本正经的言论中,突然插入一些莫名其妙的词句,搞得真假难辨,似是而非,其真实意义模糊不清,以搅乱对手的视听;
    ⑺  鹦鹉学舌法,故意模仿某人说话、写作或某种文体的特征,而且模仿得惟妙惟肖,但意义却完全相反或者是彻底消解其原有的意义;
    ⑻  瞎子摸象法,故意将一个片面的逻辑和细枝末节的观点无限扩大,推向极端;
    ⑼  唾面自干法,实际上就是玩弄矛盾修辞或悖论修辞,故意制造前后矛盾的观点,自我否定,甚至自我贬低,说白了也就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子;
    ⑽  撒娇发嗲法,这是大话者的最后一招。该招数具有大规模杀伤性,等到此招用出,观者无不绝倒。

    这十条本为消极修辞批评的对象,不意被当作消极修辞来批评,批评者显然是望文生义,从消极的方面来曲解了消极修辞。而这本应该是可以避免的,消极修辞是积极修辞的基础,是最基本的修辞方法,因此叫做“基础修辞”或“基本修辞”也名副其实。当年与“消极修辞”同时引进的“语彩”“想彩”两个词,现早已摈弃不用,带来太多消极效果的“消极修辞”一词,也该是“正名”的时候了。

 

    参考文献

    二十世纪的汉语修辞学.袁晖著.太原:书海出版社,2000.3
    修辞学发凡.陈望道著.上海教育出版社,1979.9
    语法修辞讲话.吕叔湘/朱德熙著.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79.8
    现代汉语(下册).张志公主编.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4
    汉语修辞美学.谭永祥著.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2.12
    语言学资料选编(上/下).王振昆/谢文庆/刘振铎编.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8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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